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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汇区中小学办理转学

作者(来源):教导处    发布时间:2007-12-04

事项名称: 徐汇区中小学办理转学(本指南的内容主要是对转入的转学而言。转出的转学要求基本同转入,手续在学校办理)
申办主体:中小学生父母或其指定的监护人
申办条件:
1)全家跨区县或跨省市迁居至本区(户口至本区);
2)上海知青子女回沪等特殊情况(户口至本区);
3)初中、小学学生在入学第一学期和临毕业的最后一学期一般不予转学,高中一般不予转学。
所需材料:
1)本区户口簿;
2)转学联系单;
3)学生成长记录册;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办理机构(方式):由徐汇区教育局招生考试中心统筹安排。
申办时间:学期开学前一周(双休日除外)
办理程序:
1)携带转学所需证件,经招考中心核准开具“转学(借读)通知”安排接受学校;
2)携带上述材料及“转学(借读)通知”去接受学校,经接受学校查对,收取“转学(借读)通知”,在所带的转学证件中的“转学联系单”(或转学证明材料)上盖章确认,接受入学;
3)将盖有接受学校公章的“转学联系单”(或转学证明材料)去原学校办理转出手续,取得“转学证明”及学籍档案;(已取得“转学证明”及学籍档案的,此步骤可以省略)
4)及时将转学证明、学籍档案交予接受学校,以完成入学手续、取得学籍。
办理期限:一般限于上述申办时间所指定的日期
收费标准:
政策依据:《上海市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沪教委基[2006]7号)等有关文件及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要求
表格提供:
查询方法:徐汇区教育局招生考试中心查询,电话54361541*8103、8104
监督投诉:区教育局信访办,电话64872222*1020
网上办理: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5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