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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高校承诺第一志愿报考加分无实际意义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02-08-18

高校招生不应虚晃一招   目前有些高校为吸引优秀考生报考,纷纷推出“新招”,其中有一项是“对作为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可加10分”。市教育考试院院长胡启迪提醒广大考生和家长,第一志愿报考人人可加分,并没有改变考生的排序,对考生没有实际意义。   胡启迪说,对考生产生影响的加分只有两类,一类是市里规定的加分,即市教委向社会公布的对竞赛优秀生、文艺特长生、政策照顾对象和先进对象的加分。上述四种加分,是在考生的高考成绩原始分上根据规定加分后,变成总分投档供招生院校录取。例如,如果有个考生高考成绩是460分,他报考的第一批本科院校第一志愿高校的最低录取分数线是478分,因他是经市教委审定的优秀推荐生,根据原始分上加20分,由学校优先录取的规定,他的高考总分变成480分,就达到了报考学校的最低投档分数线,就有可能被该校录取。如果他没有这项加分,因高考总分未达到该校投档分数线,就肯定落选,只能参加第二志愿的录取。另一类是各招生高校推出的优惠政策,给予自己选定的优秀考生加分。这类加分,只有当考生的高考总分达到招生高校的投档分数线后,招生高校才给予加分。(陶洪光) (文汇报 2001-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