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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个人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金额、期限及利率规定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00-08-28
学生贷款金额主要根据以下公式确定:
学生贷款金额=所在学校收取的学费+所在城市规定的基本生活费-个人可行收入(包括家庭提供的收入、社会等其他方面资助的收入)。
其中,学费的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借款学生所在学校的学费收取标准,生活费的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学校所在地区的基本生活费用。
由于各学校学费收取标准和各地区基本生活费标准不同,学生贷款的最高数额也不完全相同。一般情况下,学生通过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每年得到贷款最高可达8000元。
国家助学贷款的经办银行根据学生申请,具体确定每笔贷款的期限。
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法定贷款利率和国家有关部门利率政策执行。现行年利率为:
(1)六个月(含)以内:5.58%
(2)六个月至一年:5.85%
(3)一年至三年(含):5.94%
(4)三年至五年(含):6.03%
(5)五年以上:6.21%
如遇利率调整,贷款银行应编制新的还款计划书,并通知借款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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