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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定标准及发放情况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00-08-28

  在高校进行招生、收费制度改革的过程中,高校中出现的经济困难学生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为帮助即将进入大学的贫困学生了解国家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和措施,记者日前走访了教育部有关部门,就有关问题解答如下。 优秀学生奖学金是用于鼓励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品学兼优的本、专科学生而设立的奖学金。   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应具备哪些条件?   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定,坚持品学兼优的标准。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的条件是: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优良,模范执行大学生守则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   (2)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学习成绩优秀;   (3)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和体育锻炼、文体活动。   优秀学生奖学金的标准、等级和评定比例有何规定?   (1)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为三个等级: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此外,还可设立单项奖。   (2)国家规定的优秀学生奖学金的标准是:一等奖学金,每人每年350元;二等奖学金,每人每年250元;三等奖学金每人每年150元。由于社会物价和生活水平的变化,目前一般高校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实际标准已高于上述规定标准,具体可见各校每年的招生简章。   (3)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定比例为:一等奖学金,按本、专科学生人数的5%评定;二等奖学金,按本、专科学生人数的10%评定;三等奖学金按本、专科学生人数的10%评定。有关文件规定,学校可在按规定标准和比例计算的经费总额内,适当降低一、二等奖学金的比例和标准,增加三等奖学金比例或增设单项奖。但获得一、二、三等奖学金和单项奖的人数比例应控制在本、专科学生人数的35%以内。其中,获得单项奖的应控制在本、专科学生人数的5%以内。   优秀学生奖学金如何评定发放?   (1)各高等院校根据本校具体情况,按照优秀学生奖学金的条件,制定本校合理可行的综合测评办法,经学校批准后进行全面考核评定。考评过程必须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2)优秀学生奖学金按学年或按学期进行评定,每学年或每学期评定一次。每学年按十个月发给(每学期按五个月发给);单项奖一次发给。   (3)优秀学生奖学金在新生入学的第二学期(年)开学时进行评定,并补发前一学期(年)的奖学金。同时享受学生贷款的学生在获得奖学金后,原则上应抵还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