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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学生上大学:特困生可享受特别困难补助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01-06-30


    在我国高等教育招生、收费制度改革不断深化的过程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能否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已经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6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教育部、财政部在京召开全国国家助学贷款工作会议,研究进一步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全面推动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进一步完善以奖学金、学生贷款、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简称“奖、贷、助、补、减”)为主体的多元化的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体系。为帮助即将进入大学的贫困学生了解国家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和措施,记者日前走访了教育部有关部门,就有关问题解答如下。
   
   
    特困生可享受特别困难补助

    除助学贷款、奖学金、勤工助学等方式外,特困学生还可以通过“特别困难学生补助”获取帮助。

    申请特别困难补助学生资格:对于那些在校月收入(包括奖学金和各种补贴)低于学校所在地区居民的平均最低生活水准线的国家任务本、专科学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可以申请特别困难补助。

    特别困难补助的标准:对于“特困生”的困难补贴的标准可参照学校所在地所需的最基本的学习、生活费用标准,由学校研究确定。

                            (中国青年报  2001-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