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此次改革主要试点地之一的安徽省首次取消近3000名考生高考报名资格的消息(本报去年12月29日报道),却让人体验到“二次高考”这一改革新举措对招生制度的规范和完善所发挥的重大作用。这或许是改革措施的设计者也始料未及的收获。
这些考生被取消报名资格的原因是他们在参加去年的高考并被录取后未按规定到学校报到,而当初在录取这些考生时,都是根据他们填写的“愿意服从”的院校和专业而录取的。熟知内情的教育界人士透露,主动放弃升学机会是因为一些考生打的“小算盘”——或是嫌考取的学校档次太低,或是专业“不理想”,想再试一次。考生们缘自个人利益的“小算盘”,使本来就宝贵的录取资源被白白浪费,还影响了别的考生的升学途径,进而影响了整个的招生秩序。而据笔者从招生主管部门了解,实际上“不得随意放弃学籍”的规定及其惩罚措施制定已有多年,但由于过去高考一年只有一次,机会少、周期长,教育主管部门执行起来难以“下得狠手”。往届生非正常地大量存在不仅将更多人拖进“一考多年”的怪圈,耽误了更多人的前程,于考生自己也无利。明明第一年就可以上学,却一而再、再而三地考试,为的就是本科,或是某某重点,最后的高分也往往不能反映真实的水平。更严重的是,在有些地方也导致了社会评价的盲从,对这些“反复求索终成正果”的学子们大加赞赏,却看不到这种举动的实际危害。
考试次数的增加使招生主管部门对“整治招生秩序、保证公平竞争”的认识得到进一步回归,也使得科学的政策在执行中的阻力大为减少——“机会多多,不必太在意”就是对说情者最好的托辞。笔者近日获悉,许多学校开始郑重地对考生要求:在报考志愿“服从”一栏的填写中要慎之又慎,不能再像过去那样随意,浪费机会就是浪费大好的青春年华。这是众多考生被取消报名资格后产生的正效应,是二次高考这一改革新举措实施后产生的正效应——原本严肃的事情真正严肃起来,偏离的价值观开始得到纠正。
二次高考的这一“题外之义”在改革实施前并未得到大张旗鼓的宣传,但实际上却很有意义。因此值得为这一招生改革的新举措再鼓一次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