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助学券可“两免一补”
帮困助学是上海市委、市政府致力发展社会保障事业的重点抓手之一。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对持有助学券的特困学生落实“两免一补”(减免杂费、减免书本费和补助生活费)等帮困助学措施。加大在义务教育阶段的帮困助学力度,帮助本市户籍低保家庭、特殊困难家庭和其他经济困难家庭学生解决学习和生活上的困难。
樱花园小学2007年度“爱心午餐”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接“徐汇区未成年人保护办公室关《关于做好2007年度“爱心午餐”工作的通知》,为了让更多的各种特殊困难家庭的学生享受到社会大家庭的温暖,在做好日常慈善帮困助学工作的基础上,开展“爱心午餐”工作。主要帮助民工子弟学生,少部分帮助本区符合帮困标准的九年义务制学生。
二、对象及标准
1、在我校就读的学生中困难的民工子弟学生;
2、未享受“助学券”的户口在本区的、人均收入在450元以下低收入家庭的九年义务制学生,特殊情况人均收入可放宽到500元;
3、资助标准为800元/学年/人(二次发放)。
4、低保家庭的小学生除外。
三、操作方法
1、由困难学生的家长向街道未保老师提供户籍证明和家庭收入证明。
2、符合条件的困难学生由校教导处发放“爱心午餐”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