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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第二届“十佳百优”自强好少年的通知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08-01-15

关于评选第二届“十佳百优”自强好少年的通知

 

各区(县)妇联:

    在上海市妇联领导下,上海市少年儿童自强大队这一大优秀品牌项目,获得了各级领导的高度赞誉和重视关心,赢得了社会的肯定和队员的拥戴。为了帮助困境儿童健康成长,上海市科学育儿基地将全市19个区(县)开展评选第二届“十佳百优"自强好少年的活动。扩大自强大队的社会效应,形成更大的社会影响力。为困境儿童争取更多的社会资源和援助,让困境儿童自强不息的精神在更大范围内进行传递,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树立典范。评选活动的具体要求如下:

一、评选范围

1、上海市自强队员

2、年龄7—18周岁,高中以下学生(含高中)

二、评选条件

1、团结互助:善良诚实,乐于助人,有公德心和正义感;

2、奋发向上:认真踏实,积极进取,有理想和责任心;

3、自强自立:乐观开朗,热爱生活,有自信,不自卑;

4、逆境成才:学习成绩良好以上,综合表现优良。

三、评选方法

1、“百优"自强好少年直接由各级妇联推荐产生。

2十佳"自强好少年先由各级妇联组织推荐候选人,再由基地联

合相关部门实地走访所有候选人家庭进行审核,最后由基地组织专题

讨论会,确定“十佳”名单。

四、  实施步骤

l、申报阶段

    由各级妇联组织严格按照评选范围和评选条件,在全面深入的掌

握辖区内所有自强队员基本资料的基础上,如实进行申报。

申报要求:

    (1)申报名额请参阅《各区(县)妇联名额表》;

    (2)请按要求如实填写《十佳自强好少年申报表》、《百优

自强好少年申报表》;

    (3)报送时间:于2008220前报送上海市科学育儿基地

2、评选阶段

    (1)基地根据各区、(县)妇联的推荐,确定19十佳候选人名单,通过推荐表初步了解候选人的家庭情况、综合表现和自强事迹等。

    (2)基地联合相关单位和部门召开十佳自强好少年初评会,确定12位正式候选人名单。同时实地走访候选人家庭,深入了解12位正式候选人的品学状况及自强事迹;

    (3)在媒体上报道12位正式位候选人的事迹,组织全市少年儿童

投票选举“十佳"。最后汇总多方考察结果,确定十佳"自强好少年名单(3月底)

3、表彰阶段

 (1)、与媒体合作,把十佳自强好少年的事迹拍成电视片61之前;

(2)、把十佳百优自强好少年的事迹编书,520之前出版;

(3)61举行全市表彰大会。

 五、组织工作要求

  l、请各区(县)妇联在申报过程中层层把关,严格秉持 “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慎重推荐本辖区内(示范街道优先)最符合条件和要求的自强队员。

    2、请各区(县)妇联严格遵守通知规定时间,在220之前务必结束一切申报工作。

联系人:唐梅 

联系电话:54892550

 

 

 

上海市科学育儿基地

 

                                                                               20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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