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工作规章制度
1、成立学校体育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体育工作会议,定好体育工作计划,落实《阳光体育活动》和“三课、两操、两活动”工作。
2、认真贯彻《学校体育工作条例》,有计划开展《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合格率在95%以上。
3、每学期举行一次运动会和体育节,经常进行一些小型多样的竞赛活动,注意安全,积极采取措施,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4、成立学校运动队,每周坚持训练,积极参加各级各类比赛。
5、加强思想教育、增强防范意识。
6、培养学生自我保护、相互保护的意识。
7、重大的伤害事故要及时上报区教育局办公室和未保办。
8、学校应当定期检查和维修体育场地、器材、设备,并由专人负责管理。
运动队建设
1、认真贯彻“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明确训练的目的和任务,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长远、阶段、单元的训练计划。
2、带队教师深入了解本校学生身体素质情况,科学选材以保证校运动队的整体水平。
3、根据课时计划,课前要布置好场地、备好器材,做好安全卫生检查工作,课上要做好安全工作。教练应以身作则,训练时,必须穿运动服,运动鞋。如因教练员安排或管理不当造成学生身体伤害的,应及时上报。
4、要做好队长的培训工作。充分发挥他们在训练中的作用。
5、训练中对学生既要严格训练、严格要求,又要保护、调动他们的训练积极性,严禁用简单粗暴的方式对待学生,更不准体罚和变相体罚。
6、训练课应以提高为主,运动量和运动强度要适当,做到科学合理。
7、教师要按时到岗认真组织训练,保证每周训练时间,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与学生沟通。
8、教师要经常与班主任、家长沟通了解运动员生活情况,以保证在不影响正常学习的情况下同时提高训练质量。
樱花园小学《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实施方案
(一)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切实加强学校体育工作,促进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锻炼习惯,提高体质健康水平,贯彻落实《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在学校的具体实施,是国家对学生体质健康方面的基本要求,适用于全日制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的在校学生。
(三)《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从身体形态、身体机能、身体素质和运动能力等方面综合评定学生的体质健康水平,是促进学生体质健康发展、激励学生积极进行身体锻炼的教育手段,是学生体质健康的个体评价标准。
(四)《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小学阶段将测试对象划分为:小学一、二年级为一组,三、四年级为一组,五、六年级为一组。
小学一、二年级组和三、四年级组测试项目分为三类,身高、体重为必测项目,其他二类测试项目各选测一项。小学五、六年级组,测试项目均为五类,身高、体重、肺活量为必测项目,其他三类测试项目各选测一项。
选测项目根据每年由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测试前两个月确定并公布。选测项目原则上每年不得重复。
(五)学校每学年对学生进行一次本标准的测试,测试方法按《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解读》(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中的有关要求进行。
(六)本标准各评价指标的得分之和为本标准的最后得分,满分为100分。根据最后得分评定等级:90分及以上为优秀,75分—89分为良好,60分—74分为及格,59分及以下为不及格。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成绩每学年评定一次,按评定等级记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学生毕业时体质健康标准的成绩和等级,按毕业当年得分和其他学年平均得分各占50%之和进行评定。因病或残疾免予执行本标准的学生,填写《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