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生作业检查由副校长领导,教导处具体实施,检查结果向校长汇报。
2、全校性集中检查每学期2次,定时收齐,统一检查,并及时向教师反馈。
3、 寒、暑假作业开学后采取抽查部分学生作业的办法检查。
4、 作业要求教师批改及时,格式规范,无批改错误,评语恰如其分,字迹工整认真。
5、日常校领导听随堂课时应同时抽查学生作业。
6、日常学校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抽查作业,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5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