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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汇区樱花园小学文明班评选细则(试行)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13-03-04

徐汇区樱花园小学文明班评选细则(试行)

                  2013年修订)

一、评选标准:

文明班

1根据常规评比,获得流动红旗的次数最多。

2、平时班级学生学习情况和各科成绩基本优良,以及学校监控、区内监控的成绩良好。

3、积极创建温馨教室,环境整洁宜人,具有育人功能。

4、积极主动参加学校各项活动,并能获得相关荣誉。

创文明班

1、班级在原有基础上进步明显,各个方面都能得到大家的认可。

2、经教育帮助,班内落后学生各方面进步较大,没有严重损害集体利益的事情发生。

 

二、评选的方式:

1、参照常规评比标准,以自愿申报(书面申报)为原则,由教导处在第一学期末组织评选,学校讨论决定。

2、以班级为单位,按得分情况确定文明班。

3、 若该班级出现违反学校规章制度、严重故意损害公物、发生责任事故等情形的取消评选资格。

 

三、奖励:

1、对评选为文明班的班级由学校予以表彰、奖励。

2、对评为文明班的班主任由学校适当奖励,以资鼓励。

3、评为文明班的集体优先推荐参加区、市级的集体评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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