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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升小学四年级学生游泳课质量的实施细则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13-03-12

为贯彻区学生体质健康促进大会精神,坚持“健康第一”理念,进一步做好本区四年级小学生学游泳工作,真正做到 “人人运动,学会游泳”,不断提升学生游泳课质量,进一步提高学生的体质健康水平,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工作目标

继续完善小学四年级游泳区本课程,加强游泳教学工作的组织与管理,明确职责、完善机制,努力提升游泳课程实施的有效性,不断提高学生游泳学成率

二、组织管理

1、健全管理机制。局分管领导牵头,成立由教育局科艺体卫科、小教科、教院和青少年活动中心等相关力量组成的工作小组,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建立每学期初、中、末例会制度,统筹协调游泳俱乐部和各相关学校,确保工作顺利开展。游泳课程委托承办单位和各学校要建立游泳课程工作小组,落实联系人,做好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2、明确职责分工。教育局相关职能科室做好统筹协调和评价监督工作,规范组织管理。教师进修学院小学教研部负责游泳课程实施的监督与指导,提高教学有效性。青少年活动中心要结合阳光体育大联赛、暑期“人人运动,学会游泳”等项目,通过组织游泳比赛、设计争章活动等多种形式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协助提高游泳学成率。

3、加强资源保障。教育局在保证课程实施经费的基础上,还将设立聘请专家指导、组建考核队伍、组织课外活动等专项经费,推进各项工作。努力增扩游泳场馆和水域面积。充分利用“体教结合”优势。挖掘利用社会资源,争取优惠措施,更多地为学生参与游泳提供机会。

三、具体措施

(一)课程实施前:

1、学校要通过家长会、发放告家长书等途径做好四年级学生学习游泳的宣传工作,让家长、学生充分认识到安全游泳、技能学习、游泳健身的重要性。

2、学校要充分运用已有《游泳》区本教材,在游泳课程实施前,安排课时进行体育理论教学、并在游泳课程实施过程中加强安全教育、心理辅导、习惯养成、自救技巧、动作讲解等岸上辅导教学,配合游泳课程的实施。

3、学校要配合做好学生健康检查、办理个人游泳体检卡(含保险),做到持卡参加游泳培训。做好向家长的宣传工作,由家长签字确认后学生方可参加游泳培训,家长配合做好学生游泳前的衣物等各项物品准备工作。

4、学校要配备足够人员,明确职责,保证学生游泳工作的有序开展,要安排好课时,保证游泳课程的实施与落实。要做好宣传和指导,保证学生出勤率,要加强配合,保证游泳教学安全、有成效。

(二)课程实施中

1、由承担游泳培训任务的单位根据《游泳》区本教材制定大纲和课时计划,按16个课时完成教学任务。做到安全保障、场地安排、教练配置、培训组织四落实。

2、培训中要针对学生的情况,实施分层教学,培养学生游泳兴趣,提高学生游泳学成率。教练可根据学生的情况任选泳姿进行教学,让已经会一种泳姿的学生,学习第二种泳姿。

3、承办游泳培训任务的单位要保证游泳课程教学质量,要加强师资培训,提高教练教学能力。加强教材教法研究,以提高教学有效性。规范教学管理,教学过程有计划、有记录、有考评。

4、学校要安排班主任、体育教师等相关人员全程组织好学生参加游泳培训,并进入游泳馆协助学生游泳管理,有条件的学校可安排体育教师入水辅助教学。

(三)课程活动后

1、游泳课程委托承办单位与学校共同组织考核小组对学生游泳进行达标考核,考核小组有承办单位教练组、学校体育教师等组成。教院教研员和活动中心体育专干对考核情况组织抽查,教育局对学校开展的组织实施情况和学生达标考核通过率进行检查和审核。

2、游泳课程委托承办单位要将年度学生学成率纳入对教练的绩效考核,学校要将学生考核成绩登入学生学业成绩手册,教育局将各校学生学成率列入年度对学校的绩效考核。

3、游泳课程委托承办单位、学校和教研员要对未达标的学生和学校情况作出分析,教研员、体育专干和体育教师要根据学校和学生的实际情况,提出补课和补测计划,教育局职能科室协调安排游泳承办单位适当增加课时和确定补测时间,增加课时的经费有各校自付。

4、学校要将学生考核成绩反馈给家长,让家长了解学生参加培训的情况,鼓励家长配合、督促学生积极参加游泳培训,掌握游泳技能、加强运动锻炼,提高身体素质。

徐汇区教育局

2013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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