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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义勇为者获录取照顾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01-04-19

    日前,广东省200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正式出台。昨天,广东省招生办公室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今年的高校招生规定中有一些不同于往年的地方。

    由于今年广东将对列为第一批的普通高校实行网上录取,因此考生需要建立电子档案。考试和录取的管理都要以考生签名确认的电子信息卡为依据,考生一定要认真填写、检查复核。

    今年的录取将分四批进行。

    原第四、五批合而为一,即市属专科高校(面向本市招生计划和全省招生计划)、民办专科学校、电大普通班、成人高校普通班、中专学校同时作为最后一批院校进场招生。

    广东省招办今年把划定高分保护线的做法改为划定高分投档线。第一批高校的高分投档线为总分700分,第二批高校及以后各批次院校的高分投档线为省确定的上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在规定的投档比例内,首先在该批次的高分投档线以上按志愿(含第一志愿后续所有志愿),按总分从高到低投档;如还未招满,再在高分投档线以下、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按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投档。但投出的档案是否录取,由高校决定并负责解释。

    在录取照顾政策方面,增加了对有见义勇为行为的人或其子女照顾录取的条款,体现了对这种行为的奖励。具体规定是:报考警察院校的见义勇为烈士子女,专科层次可降低30分照顾录取;获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的见义勇为者或其子女,以及因公牺牲和立一等功以上民警的子女,专科层次可降低20分照顾录取;获市、县荣誉称号的见义勇为者或其子女,立二等功的民警子女,专科层次可降低10分照顾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