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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首次评审考风考纪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01-05-13

  本报讯记者从辽宁省招考委获悉,在今年高中等教育统一考试中,辽宁省将实行考风考纪评审制度。在5月12日至13日即将进行的成人高考中,这一制度将首次被实施。

  辽宁省招考办日前出台了《辽宁省高中等教育统一考试考风考纪评审工作实施暂行办法》和《考风考纪工作量化评价指标体系》。据悉,这是辽宁恢复高考制度20多年来首次对考风考纪进行评审。

  考风考纪评审内容主要包括:考风考纪宣传教育,考试队伍建设与管理,考前工作管理,试(答)卷管理,施测过程管理和监督与处罚等几个方面。考试过程中,省招考办向各市派出督察团即评审组,本着“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自我评价与上级评价相结合,过程评价与终结评价相结合”的原则,对各地的考风考纪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年终评出优秀、达标和未达标单位。对优秀单位给予表彰,对未达标单位给予全省通报批评,并提请省招考委作出停考或撤消考区的处罚。

  据了解,从今年起,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将全部实施考风考纪评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