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北京、河北、江西、山东、广西、重庆、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实行“3+2”高考科目设置方案,考试时间表为:
7月7日 7月8日 7月9日
9∶00-11∶00 语文(11∶30结束) 数学 外语
15∶00-17∶00 化学/政治 物理/历史
二、天津、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湖北、湖南、海南、四川、陕西等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试行“3+X”高考科目设置改革方案,其中X为“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考试时间表为:
7月7日 7月8日 7月9日
9∶00-11∶00 语文(11∶30结束) 数学 外语
15∶00-17∶00 文科综合/理科综合
三、广东、河南两省试行“3+X”高考科目设置改革方案,其中X为“综合能力测试+考生选择的考试科目”,考试时间表为:
7月7日 7月8日 7月9日 7月10日
9∶00-11∶00 语文(11∶30结束) 数学 外语 综合能力测试
15∶00-17∶00 政治 物理 13∶00-15∶00地理 13∶00-15∶00生物
16∶00-18∶00化学 16∶00-18∶00历史
四、上海市试行“3+X”高考科目设置改革方案,继续单独命题,其中X为“综合能力测试+考生选择的考试科目”,考试时间表为:
7月7日 7月8日 7月9日
9∶00-11∶00 语文(11∶30结束) 数学 外语
15∶00-17∶00 化学/政治/生物 物理/历史/地理 综合能力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