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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高考招生规定出台 高校招生再扩15万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02-03-08

  记者昨日从省教育厅获悉,教育部2002年高考招生规定已经出台,全国普通高校计划招生275万人,比去年增加15万人。为了使考生对高校具体录取规则有更清楚的了解,教育部特别要求,今年高校要制订招生章程,在录取期间不得随意更改在招生章程中对社会的承诺。

  根据规定,招生章程的内容包括招生人数、外语语种要求和录取规则等。有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级差、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等被列入录取规则的内容之中。

  招生章程汇总省招生办,向社会公布。行内人士认为,公布这些往年考生很难获得的信息,将使高考招生更加公开透明,考生也更加心中有数。每年的保送生计划都备受关注。教育部规定,保送生计划数,以及不做分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的少年班、小语种、第二学士学位、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艺术类专业、预科班结业生等其他招生形式的计划数,均须纳入高等学校招生计划总数。高校有权预留少量计划,但一律要公开。

  高校录取新生要按照规定程序,对超过时间或不按规定进行录取的高校,省级高考招生办有权根据所发出的考生电子档案按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代为录取。未经教育部批准,高校不得规定男女生比例,不得限制应试外语语种。对肢体残疾、生活能够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校,且高考成绩达到要求的考生,高校不能仅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另外,由省级招生委员会决定,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荣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军人以及烈士子女等也可在调档分数线下降分录取,最大幅度不得超过20分。定向招生若在该高校投档分数线上不能完成招生计划,可在其线下20分以内投档,由学校投优录取;若仍完不成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则就地转为非定向计划执行。具体录取规则必须向社会公开

  将公布往年很难获得的信息加分投档最高不超过20分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出的省级优秀学生;2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3高中阶段获得省级及以上科技发明创造奖,或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以上者;4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的体育比赛取得前6名、获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称号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