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今年的招生工作,必须以“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把高考改革进一步引向深入。教育部对做好2002年高校招生工作已经下发了文件,我们要认真加以贯彻。
今年的招生规模有所放慢,但保持了三个继续增长
今年全国普通高校本专科招生总规模为275万人,较2001年初下达计划的250万人增加了25万,较去年实际录取人数增长5%。其中,中央部门所属院校招生计划39万人,占总计划的14%,地方院校计划占86%;本科计划为150万人。
这一规模和速度是在教育部党组认真分析自1999年以来连续三年扩招后高等教育面临的形势后确定的。虽然增长的速度比前几年有所放慢,但是我们在去年招生260万人的高起点上保持了三个继续增长:年招生规模继续增长;
在校生总量继续增长;高等教育毛入学率继续增长。在规模继续适度增长的同时,将更加注重增加投入、改善办学条件,更加注重人才培养结构的调整,更加注重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使高等教育持续、健康地发展。
在高考科目设置改革中,要尽快增加“X”的选择性和灵活性
今年是第一年在全国范围内试行“3+X”的科目设置方案,加强宣传解释工作特别重要。这一改革的目的是为了培养学生具有比较扎实的知识基础、初步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是为了推进素质教育。要说明考试改革和教学改革的相互关系,最重要的是不断改进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提高教育质量;要解除学生和教师因科目设置改革特别是有了综合能力测试而引起的不必要的心理负担和过重的备考负担。
在科目设置改革方面,要尽快增加“X”的选择性和灵活性,使高等学校和考生都有更大的自主选择空间;要继续做好综合能力测试和其他各科目的命题工作,使之更能考查学生的能力和素质。
今年要努力实现网上录取的基本远程化
去年31个省(区、市)都实行了网上录取,其中远程网上录取学生131万人,达到录取总数的50%。这一成绩表明网上录取系统已经达到实用意义上的成功。今年的工作目标是实现网上录取的基本远程化,即全部按远程网上录取的方式进行管理,远程网上录取的学生数超过录取总数的80%。要按照“思想到位是先导、管理到位是关键、技术到位是保障”的工作思路,确保这一目标的顺利实现。当前要着重解决好:1.加大技术培训力度,提高省级招办和高校招办干部熟练使用软件的技能;2.加强信息采集管理,做到每个考生的信息都准确无误、格式规范;尽快提高信息采集的字符化程度,提高信息的可利用度;3.及时调整招办的内设机构和职能;4.进一步完善有关网上录取条件下的规章制度;5.确保网络安全顺畅。在确保网上录取顺利进行的同时,有条件的省(区、市)要开展网上阅卷工作。
高校招生考试是国家组织的具有社会性的考试,要进一步加强“依法治招”
现行的招生管理办法是在长期实践的基础上形成的,从基本的方面看,也是行之有效的。但是,有些做法与法律规定和现实状况不相适应的矛盾日益显现。“依法治招”是解决这个矛盾的必由之路。“依法治招”就是要依法规范、管理和引导招生工作,包括提出招生工作的实体性要求和程序性要求,把招生工作纳入法制化的轨道。
应当充分认识到,我国高校招生考试权力性质和权力结构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国家对大学生实行“包分配、包当干部”的政策,对大学毕业生按国家干部身份管理。计划经济体制也不承认高校的独立地位和利益,高校没有自主办学、自主招生的权力。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健全和高等教育向大众化阶段的发展,国家对大学毕业生没有必要、也不可能“包分配、包当干部”。高校招生考试权相应地转变为一种社会性权力。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是国家教育考试制度中最重要的种类之一,它不是国家行政性考试,而是国家组织的具体社会性的考试。在这种社会性招生考试权力体系中,有公民的受教育权(参加考试权、选择学校权等)、学术自主办学(自主招生)权、教育行政管理(招生考试管理)权。
学校是制定招生来源计划的行为主体,招生来源计划是学校向社会做出的公示和承诺。
近年来,招生来源计划的编制工作已经做了许多实质性的改革,基本上是由高校制定招生方案,报教育部汇总并转发给各省招办,按“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体制进行录取。但形式上仍以教育部下达的计划进行管理,这种形式掩盖了高校自主编制招生来源计划的实际过程。现在,我们要本着“依法治招”的原则,明确说明学校是制定招生来源计划的行为主体,招生来源计划不是国家下达的招生任务,而是学校向社会做出的招生公示和承诺。教育行政部门的职能应当转向宏观指导和监督管理,主要是:确定编制来源计划的主要指导原则;为高校提供必要的信息服务;保证国家必需的国防、军工等重点部门及西部开发战略等方面的人才需求;监督学校对社会承诺的计划和国家政策的执行。
为保证招生来源计划编制工作改革的顺利进行,各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也要加强对所属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编制工作的指导、服务、协调和管理,使计划编制更加科学、规范。
编制招生来源计划,要注重人才结构的调整
1.要根据社会需求、科技进步的趋势和学校的办学条件,积极增加国家急需人才的培养,控制长线专业的招生人数。由于历史原因,我国高等教育的地域分布存在着不合理、不均衡现象。近年来在加快发展高等教育的过程中,地区差距正在不断缩小。
实现高等教育的相对均衡化,需要中央和地方的共同努力。首先,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在全国各地的招生分布要更加合理。一个比较合理的生源分布必须考虑国家的招生政策、各地的生源质量,考虑今后的就业状况以及与地方的共建协议等多方面的要求。为了实现全国高等教育的相对均衡化发展,各地必须加大对高教的投入力度,扩大自身的高教资源供给。
2.按照中央关于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要求,加大为西部地区培养高层次人才的力度。2002年面向西部地区安排的生源计划的增长幅度不得低于学校招生计划的增长幅度。
3.确保国防、军工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和艰苦地区、艰苦行业的用人需要。要根据实际需要和政策规定,安排好定向就业的招生计划,反对任何形式的假定向招生。
制定高校招生章程,必须遵循合法性、合理性和公开性的原则
今年的招生工作文件明确要求各高校制定“招生章程”并按章招生,这是体现“依法治招”的又一个重要标志。按照《教育法》的规定,学校具有按照章程自主管理和招收学生的权利。由于长期计划体制的影响,一般说来,现行的学校“招生简章”是比较粗放的,各高等学校都应在原有工作的基础上制定明确、具体、与独立法人地位相称的“招生章程”。
制定“招生章程”必须遵循合法性、合理性和公开性的原则。所谓合法性,就是要在宪法、教育法、高教法等有关法律的范围内行使国家赋予学校的招生自主权,履行自己的法律义务。所谓合理性,就是各项规定要尽量合情合理,得到社会特别是考生的理解。所谓公开性,就是要把各项规定向广大考生和招生管理部门公开,使大家有章可循、遵章招生。“招生章程”的基本内容应包括:学校名称、校址(分校、校区等应注明)、办学层次、办学性质(是否民办等)、在有关省(区、市)的分专业招生人数、专业介绍和培养目标、录取规则、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招生计划调整原则、院校或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或限制条件、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收费标准及奖贷学金情况、招生组织机构及咨询指南等。当前要重点抓好录取规则的制定和完善。学校要明确告诉录取的基本办法,比如,对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级差要求,有无相关科目成绩的要求,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以及对特长生、特优生录取的办法等。
做好高考和招生的宣传工作,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
在招生工作中,我们历来强调“宣传要全面、咨询要到位、录取要公正、善后要圆满”。但是近年来,有的学校为争夺生源乱许愿,误导了学生和家长,有的学校为了经济利益,做虚假广告,乱招生、乱收费。为制止这些现象的发生,今年招生工作文件明确规定:各高等学校要实事求是地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录取规则,不作误导考生和家长的宣传和承诺。
严肃考风考纪,一要着重解决好报名做假、考试舞弊、录取走后门、招生乱收费等问题。对发现的问题,一定要严肃处理,不搞下不为例、息事宁人。二要认真研究新情况,防止和克服可能发生的新问题。各级党组织要抓好对招生干部的廉洁自律的教育,共同维护教育的公正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