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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中考得好不如报得好?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02-07-05

  读了7月3日“青年话题”版洪巧俊文章《志愿级差分让考生犯难》,如骨鲠在喉,不吐不快。

  早些时候,媒体相继报道了今年高考招生政策的新变化,其中就有“各高校在招生时严格以分录取,不得歧视非第一志愿考生”。有的媒体甚至乐观地打出这样的大标题:并非梦想———第一志愿报清华,第二志愿报北大。

  作为家长,笔者很为今年的考生庆幸了一番。可随着时间推移,应届考生及家长们又渐渐垂头丧气起来———在各高招咨询现场,各高校谁都不说歧视非第一志愿考生,可是高达四五十分的“志愿级差分”,让人觉得丝毫没有改变事实上的歧视。这又怎么能让人轻松呢?

  作为过来人,我最清楚,在选报志愿中,最难受的是那些中等偏上、又不是最优秀的考生。他们报一般院校不甘心,报全国重点又觉得“踮脚尖”,报志愿时稍有不慎,就可能摔得非常惨,连一般院校都上不了,只好复读。像洪文提到广东的情况再典型不过:第一志愿与第二志愿的级差高达50分,如果第一志愿落榜,第二志愿按减掉50分再录取,则极有可能第二志愿也取不上,最终“一滑到底”,优秀生上了个最次的学校。

  不光是我,所有的考生及家长都不可能理解:各高校为什么那么看重考生填报的是第几志愿?难道只有报了第一志愿才算是“看得起”你?难道第一志愿的600分真的就比第二志愿的650分更值得你们青睐?“第几志愿”的价值难道就真的高过分数?难道争取高质量生源、培养优秀人才不是高校招生的根本目的?难道在打破志愿、以分排序的具体操作上真的这么难?“考得好不如报得好”的问题,年复一年困扰着考生和家长,甚至连高校的有识之士也早就为此呼吁,可时至今日也没有丝毫解决的迹象。

  对于教育部门的官员们来说,他们可能认为“解决问题总要有一个过程”,采取无为而治“慢慢来”的态度。可对于视时间和机会如生命的考生及家长来说,事实上的“一报定终身”,对他们来说,是不是太沉重、太紧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