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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政法学院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02-08-18

华东政法学院地处上海市长宁区万航渡路1575号。校园占地
14公顷,校舍建筑面积7.5万平方米。
  华东政法学院是司法部直属的高等院校之一,它的任务是培
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总方针,具有比较丰富的法
学理论知识和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的法律人才。
  华东政法学院是1952年6月14 日经华东军政委员会教育部批
准筹建的。院址在原圣约翰大学所在地。1952年10月,按照华东
区高等学校调整设置方案,华东政法学院由复旦大学、南京大学
的政治系、法律系、圣约翰大学政治系、沪江大学政治系、社会
系、震旦大学、东吴大学法学院、上海学院、安徽大学和厦门大
学的法律系等9所高校中的12个院系(其中厦门大学法律系38 名
学生)于1953年9月合并而成,学制4年。
  华东政法学院发展的历史曲折艰辛,1958年8月9日,中共上
海市委决定,将华东政法学院、上海财经学院、复旦大学法律系、
中国科学院上海经济研究所和上海历史研究所合并成立上海社会
科学院。当年学院即停止招生,在校学生并入上海社会科学院政
治法律系。1963年9月24日, 以上海社会科学院政治法律研究所
为基础筹建华东政法学院,次年暑期开始招生。1966年因“文化
大革命”而停止招生。1972年5月被撤消。
  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路线指引下,于1979年3月19日, 经
国务院批准又恢复了华东政法学院,从此,华东政法学院才走上
了生气勃勃的发展道路。1979年暑期招收了第一批本科生303名,
并相继恢复夜校部、函授部。1982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开
设自学法学专科。1985年4月经教育部批准,从单一的法学专业,
又发展了经济法、国际经济法和犯罪学等3个专业。1986年10 月
建立了国内第一个青少年犯罪研究所和华东地区第一个法律古籍
整理研究所。
  近年来,华东政法学院积极创造条件,不断完善教育机构,
形成了以本科为主,兼有研究生教育、夜大学、函授部、自学考
试和培训班等多层次多形式的办学体系。1989——1990年度,在
校本科生2115人、研究生75人、夜大学生611人、函授生2095人。
  华东政法学院竭尽努力,通过多种途径,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据1990年12月份统计,全校408名教师中,有教授14名, 副教授
74名,其中最年轻的副教授仅31岁。他们中的许多人学术造诣深,
教学科研成绩显著,在全国性的专业学术团体中担任重要职务。
  华东政法学院与国外的学术交流起始于50年代。改革开放政
策更使该项活动日益频繁。截止1990年,已办了16期外国人暑期
汉语法律讲习班;接受了15名外国普通进修生;同4个国家的6所
大学建立了校际联系,分别签订了协议:接待来访外宾364余批、
1200余人次。与此同时,派出44人次出国留学,有48%已学成回
国,在各自的教学岗位上发挥骨干作用。
  华东政法学院的教学科研条件日益改善。1984年10月,新建
的图书馆建筑面积有6564平方米,藏书40多万册,其中外文法学
图书近5千种。学院现有实验室5个,它为上海、江西、江苏、山
东、浙江等省市的公检法司业务部门进行了司法技术科学鉴定,
更是《刑事科学技术》课程教学的重要实验场所。实验室拥有教
学必需的仪器设备。
  广大教师在以教学为主的同时,积极开展科研工作,坚持理
论联系实际的万针,为法制建设和法学教育服务,承担了国家、
司法部、上海市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点项目22个,已取得一大
批科研成果。据统计,自1979-1988年底止,已取得的科研成果
(包括专著、教材、论文和调查报告等)2653项,其中55项分别
获得司法部、华东地区、上海市和有关省的优秀学术成果奖。
  华东政法学院的招生以华东六省一市为主,现也在全国其它
省市招收少量学生。

专科专业设置

法学 国际法 经济法 犯罪学

本科专业设置

贸易经济 法学 经济法 国际法 国际经济法 侦察 英语

国家重点学科

 

授予硕士学位的学科与专业

法制史 宪法 刑法 民法 经济法 国际法 国际经济法

授予博士学位的学科和指导老师
通讯方式:

上海市万航渡路1575号

邮编:200042

传真:

电传:

电话:62512190

电报挂号:6908

交通路线

:校园附近没有公交车站,须行至中山公园前门或
曹家渡,方能乘上海市20、54、45、94、13、23路公共汽车。

主管部门:

司法部

校舍面积:

8.7万平方米

图书馆藏书:

50万册

在校人数:

学生总数: 5572
专科生: 278
本科生: 2234
函授夜大生: 2968
硕士生: 92

教师总数: 359
教授: 20
副教授: 78
讲师: 145
教员: 32
助教: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