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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季高考下周报名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1999-12-23

  春季招生下周将开始报名工作, 12月27日、28日两天,符合条件的报考考生可到户口所在地区(县)指定的报名点报名(具体报名点由区县通知。附各区县招办电话、地址)。

  根据春季招生简章要求,符合报名条件的有几类人:其一,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身体健康,未婚,有本市正式户口,年龄不超过25周岁的;其二,具有一定实践经验的优秀青年,年龄可放宽到28周岁,婚否不限;其三,有特殊贡献的公民,经所在单位推荐,市高招委批准,年龄、婚否不限。符合上述报考条件的国家和集体企事业单位职工报考,须经所在单位批准。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毕业生须工作满两年方可报考。

  另外,在中国定居的外国侨民,具有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25周岁,可以报考。报名时须持有市公安机关填发的“外侨居留证”。

  考生填报志愿与报名同时进行。每个考生可选报两个本科志愿学校和两个专科志愿学校,每个学校两个专业。

  符合报名条件的高中毕业生、社会青年及在职职工须持本市户口簿、毕业证、身份证(在职职工还须持本单位介绍信,参加过1999年统考的考生须持准考证或成绩证),一寸免冠半身同底版照片4张(海淀区考生除外)及报名考试费,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地点办理报名手续并领取表格,确定自己应试的外语语种和所报科类。

  科类划分为:普通文史类,普通理工类。考试科目:文史类考生,考语文、数学、外语、历史、政治;理工类考生,考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外语考试语种,分英、俄、日三个语种,由考生任选一种。各科目全部实行分卷考试,每科目满分均为150分,五科满分750分。考试时间:普通高等学校在京春季招生考试定于1月19日至21日进行。

  考生各科考试成绩在市高校招生办公室统一规定的时间内,由各区(县)高校招生办公室通知各报名单位,由报名单位通知考生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