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徐汇区中小学办理借读 2)携带上述材料及“转学(借读)通知”去接受学校,经接受学校查对,收取“转学(借读)通知”,在所带的借读证件中的“转学联系单”(或转学证明材料)上盖章确认,接受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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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期限:
一般限于上述申办时间所指定的日期收费标准:无
政策依据:《上海市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沪教委基[2006]7号)等有关文件及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要求
表格提供:无
查询方法:徐汇区教育局招生考试中心查询,电话54361541*8103、8104
监督投诉:区教育局信访办,电话64872222*1020
网上办理: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