樱 花 园 小 学 禁 烟 制 度
为了控制吸烟的危害,保障师生健康,保护环境,特制定本规定如下:
1、严格执行《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规定,做好禁止吸烟的宣传教育工作,在禁止吸烟场所内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标志。
2、校园内各教室、办公室、专用室、礼堂、餐厅等公共场所严禁吸烟。
3、校领导经常利用全体教工大会向大家作不吸烟的宣传工作。
4、学生家长、外来人员进入校园禁止吸烟。
5、积极开展“吸烟有害健康”的宣传,使吸烟者不吸烟,少吸烟。
6、利用广播、黑板向学生以及家长积极开展吸烟有害健康,劝阻吸烟的社会宣传。
7、在校园内如发现吸烟的教职工,则给予50—200元的处罚。
樱花园小学
2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