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试点面向的是1999~2000学年度本市普通本科院校一年级学生。凡符合试点院校招收插班生的条件,并且经过学籍所在院校同意,身体健康者均可报名。而招收的报名条件、专业、名额、考核办法、录取方法等都由试点高校依法自主确定,方案经市教委审核批复后,由学校向社会公布。
据悉,被录取的新生将纳入转学的轨道,由录取学校将新生名单上报市教委,经审核办理转学手续。插班新生将按录取学校的学籍管理办法进行管理,未录取的新生仍留在学籍所在高校继续学习。
各试点院校于7月上旬接受考生报名和填报志愿,每位考生只能填报一所学校,插班生选拔考试一般在7月中旬进行,录取工作于8月上旬结束,插班新生9月份进入相应学校本科二年级就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