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内容列表:
该不该利用高考查分赚钱?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00-07-26

  中新网北京7月25日消息:从昨天8:00开始,北京、武汉、成都、西安等许多大城市的信息台和网站均开始提前发布高考成绩,一时间,相关网站的点击率和声讯信息台的拨打率都直线蹿升,高考查分成了街谈巷议的焦点。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武汉168、988等三个信息台最高峰时每分钟接入查询电话70人次。截至昨天16:30,某城市一家信息台从8:00开始已有近59000人次拨打,据推算,一天的营业收入达数十万元。除了声讯台之外,那些提前发布信息的网站或媒体为了赢得“机会”而购买的“门票”是否也价格不菲呢?总之,有关高考的查分无疑会给有关部门带来可观收益.

  昨天,记者就能否利用高考查分赚取收益采访了教育部学生司招生办,有关负责人解释说:目前全国尚没有这方面的统一规定,具体做法由各地招生部门及当地政府自行决定。

  “我们将考生的成绩整理出来,加工成的是信息,方便了考生,收取一定的费用也是应当的。考生每年都可通过学校得到成绩,但是由于碾转几个程序,到达考生手中,还需要一定的时间,于是,四五年前开始声讯查询。目前,网络公司也正参与其中,其目的就是让考生在尽可能快的时间内获知自己的高考成绩,目前还没有接到考生及家长对此的投诉电话。”

  工商部门有关人士评论说:由于招生考试机构属于行政事业性单位,因而工商领域适行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均无法约束此类行为。另外,由于我国的《反垄断法》尚未出台,对于主管部门以独家信息进行经营的行为是否构成垄断,在法律界尚无法定论。

  来自地税部门的看法是,如果高考主管部门确实利用所掌握的独家信息赚取了费用,那么应该按照“营业税”九大项目之一的“无形资产转让”来纳税,其税率为版权收入的5%,因为高考信息是招生考试机构进行加工、整理、评判出来的,其收益应当属于无形资产的版权收入。而来自物价部门的消息则称,招生考试机构是否在允许收费的行政事业单位名单之中,还有待查证,他们将对招生考试机构与信息台和网站进行合作一事给予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