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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录取改革多管齐下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00-07-26

     记者近日从安徽省高校招生办公室了解到,由国家教育主管部门出台的今年高校录取的有关政策和规定都有令人瞩目的新变化,显示出高校录取改革多管齐下的态势。

      进一步扩大高校招生自主权的呼吁终于有了一个明确的回应,在“学校可按计划招生数的120%提取考生档案,由学校进行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政策继续实施的基础上,今年的录取政策进一步明确规定:学校有权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并负责对未录取考生的解释及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

      安徽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人士指出,由各省招办对高校的录取实行“必要的监督”是多年来录取工作遵从的原则,监督的重点是对退档理由是否合理的审查。在过去的数年中,安徽省招办根据国家统一的录取原则,确定了“分数超过各校实际录取分数线10分以上的考生若被退档,高校需要有正当理由”的《监督细则》,为了响应今年扩大高校招生自主权的新规定,安徽省招办已决定将《监督细则》的范围放宽到“超过各校实际录取分数线20分以上的考生”。

      据了解,由于有关扩大高校招生自主权的新规定只是原则性的,教育部并未强求各地统一实行,没有划定统一落实的时间表,因此新规定的具体落实情况,有待各省、各高校在录取工作中的实践。

      录取改革的第二个变化是为了保护高分考生利益,实行多年的必须严格按志愿顺序调档的录取程序开始被打破。福建、安徽等省在今年的录取中将在“高分考生撞车现象”的“多发地段”———第二批次(重点院校及参加该批录取的院校)录取中尝试“按分数高低顺序调档”的新办法,目的是使高分考生能获得优先挑选的权利。这种新办法究竟能使多少高分考生获益,有待录取实践的检验。

        录取改革的第三个变化是实行多年的录取期间对未能如愿但又“志愿服从”的考生征求志愿并补办有关材料的政策被基本废除。新规定明确指出:录取期间一般不再征求志愿,不补办材料,考生志愿栏内凡填有专业服从的,可录取到志愿学校的任何专业,填有学校服从的,可录取到任何学校。录取学校不需再征求考生意见。

        安徽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人士指出,在录取现场征求志愿多有弊端,由于录取程序、批次环环紧扣时间很紧,加上通讯、交通等条件的限制,每年都很难一一通知所有“志愿服从”的考生,再加上征求志愿回复的时间不一致,往往造成“谁先回复谁先投档”的局面,实际上影响了录取中的公平合理原则。实行“一般不再征求志愿”的原则,将使“志愿服从”原则的落实手续更为简化,避免上述弊端,也有助于提高整个录取工作的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