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成绩考得不理想的考生在投诉中称,由于学校张榜公布自己的成绩,使得自己在同学中抬不起头来,父母也大感没面子,对他埋怨不断,他觉得自己受到了伤害。另一位考生则反映,由于信息台开通了查分电话,输入准考证即可查到考分,他有很多同学都知道别的同学的准考证号,因而也查询别人的考分,他认为信息台这样做是侵权的。
     那么公布考生的分数算不算侵犯隐私呢?江苏百事宁律师事务所陈尚岭律师认为,我国在立法上对隐私权及对隐私权的侵犯还没有很明确的限定,按现行法律,陈律师认为“隐私权”是公民对其私生活和个人情报及其载体享有的不允许他人擅自公开的权利。另外,要认定是否侵犯隐私还必须具有两个条件:一是主观上行为人有无故意或过失的过错,二是是否造成客观结果。在此基础上,陈律师指出,高考考生有两种,一种是成绩好的,他可能希望别人知道他的成绩,这就无所谓隐私;另一种是成绩较差,不愿别人知道,这时就可认定为个人隐私。但在实际操作中很难认定,比如有些自动查分台是电脑提示,只要拨号码就会告诉你分数,不能认定为主观过错,而就考生来说,他们想知道别的同学的分数也许并无恶意。不过陈律师也指出,社会应该尊重考生的隐私权,学校或信息台在考生不愿意公开考分的情况下就不应公开。目前上海等部分城市已经废除了这由招办将分数条发到学校,再由学校发到学生中,或是通过信息台查分的做法,而是采用通过EMS快递的方式直接送到考生手中,这样做可能更妥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