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为制造爆炸”说,郑副秘书长列出几条证据:刑侦人员和烟花爆竹专家现场发现硝粉和燃烧残骸,且死伤人员大部分烧伤严重,据此断定,房屋倒塌系由制作烟花的炸药爆炸所致,爆炸点在一楼三年级教室前边,从破坏程度看,相当于40公斤TNT炸药当量;据重伤幸存的教师郑成宝介绍,事发当日上午,一男子用自行车带来两个装有物品的蛇皮袋,并试图进入教室,三年级幸存学生罗林根等证实了郑老师的说法;事故中丧生的村民,也就是当日接近教室的男子名叫李垂才,系芳林村老屋庵组人,此人烧灼创伤严重,位置距爆炸点较近,且一贯生活状况不好,曾在书信中流露出不良思想。
    对于群众普遍反映的小学生在教室插炮引问题,郑副秘书长只字未提。而根据记者采访所获,芳林小学让小学生插炮引并不是最近的事。至于村民带东西到学校,村民的说法与郑完全相反,他们讲,是去送货的。看来,情况似乎越来越变得复杂、扑朔迷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