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内容还包括:在显著位置悬挂《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使用有公约内容的电脑显示桌面,在营业场所大门口显著位置悬挂“向未成年人开放时间仅限于国家法定节假日每日8∶00~21∶00”的警示牌;经营者要在营业场所随时巡视,青少年超时上网或浏览不良信息时,经营者要及时提醒,必要时予以制止;对上网人员要进行有效登记,以便管理部门进行信息查核;与中小学校直线距离不得少于200米;开设网吧、与公共信息网络联网的计算机数量,各市驻地范围内的不得少于30台,县(市、区)驻地及县(市、区)驻地以下的不得少于20台,单机面积不少于2平方米等。
     凡是获得“青少年安全放心网吧”称号的,都将在经营场所张贴“青少年安全放心网吧”承诺书。同时,山东省还聘任或招聘一批政协委员、人大代表、离退休老同志和社区青年志愿者为“放心网吧”监督员。
     据团山东省委书记刘慧晏介绍,山东省目前上网人数已达200多万人,其中25岁以下的青少年占网民总数的80%以上,并且正以每年翻番的速度增长。目前全省登记在册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有3000余家,同时有不少“黑网吧”在地下活动。“网吧问题”日益凸显。据悉,山东首批4家省级放心网吧已于11月24日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