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高考考试分析性——英语(1)
教育部考试中心
Ⅰ、 命题说明
根据教育部的统一部署,2000年命制了三套高考英语试卷:第一套含听力部分,听力占30分;第二套含听力,但听力仅占20分;第三套不含听力部分。另外,将第一套试卷中的听力部分单独组成了一份小试卷,供各地选用。使用情况是,广东和浙江两省使用了第一套试卷;江苏省使用了第二套试卷;江西省使用了第一套试卷,但未将听力部分计入总分;河南、山西、吉林、云南等十几个省市使用了不含听力部分的试卷,但在正式考试结束后,加试了听力小试卷;其他省仅使用了不含听力部分的试卷。按照教育部“教考试厅[2000」1号”文“关于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外语科中逐步增加听力考查的通知”的精神,2001年,考试中心将仅向各省提供含听力部分的英语试卷,但各省仍可暂时自行决定是否将听力部分计入英语料总分。从此,含听力高考英语试卷将在全国范围内启用。这一重大举措势必会对中学英语教学产生积极的导向作用。下面讨论的主题内容将仍为不含听力部分高考英语试卷的命制情况和考试结果分析,但鉴于明年的实际情况,作者会经常谈到明年将启用的含听力部分的英语试卷。
一、命题指导思想
2000年NMET试卷命制的依据是原国家教委1993年颁发的《全日制高级中学英语教学大纲(初审稿)》和《200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英语科说明》。命题组认真总结了前几年高考的命题经验,研究了“大纲”、“说明”和社会各界对1999年高考英语试卷的反映及对试题命制的建议,本着“有利于中学素质教育的推进;有利于高校选拔人才”的原则,将今年的命题指导思想仍确定为“稳定中求发展”。
这一指导思想在2000年的命题中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命题原则与往年一致
语言知识题的命制原则为:保证知识覆盖面;尽可能增加综合性与语境化的因素。语言运用题的命制原则为:(1)语言必须放在实际的并尽可能不同的情景中运用;(2)语言必须适合具体的交际行为;(3)考核的焦点在于是否达到交际目的;(4)语言交际行为除了需要语言能力外,还需要一些其他的能力。
2.题型结构继续保持稳定
今年试卷的题型结构与前几年完全一致。每年出版的英语科考试说明均会对下一年度试卷中将要启用的题型结构做出明确的说明和限定。命题者将其视为与全体考生达成的协议,会严格按此执行。题型结构的确定是许多命题研究人员大量研究和调查的结果,所以一旦确定,一般会沿用几年的时间。如果题型需要进行调整,命题组一定会在前一年度出版的《考试说明》中进行说明。如 2001年各省将要使用的英语试卷的题型结构 1998年就已在“考试说明”中公告全国。
3.试卷难度与前几年基本一致
根据教育测量理论和高考的实际情况,试卷的理想难度被确定为0.55。在命题的整个过程中,试题命制人员力争考虑到各试题难度情况、考生整体能力变化与否等各种因素,使试卷难度趋近于这一难度。需要说明的是,命题人员所追求的是整份试卷难度的稳定,而非试卷中各个大题难度的稳定。一般来讲,命题人员每年均会根据前一年度社会对命题的评价和建议,适当调整各大题的难度,以体现命题的指导思想,并使当年试卷与前几年试卷难度基本一致。从历年试卷难度的比较情况(见下表)看,今年的难度与前几年,特别是去年,基本一致;但与高考的其他某些学科相比,似乎稍难了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