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评优原则:
1、评优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宣传,严格审查,特别要保证事迹材料详实。
2、特别向在小队建设或者快乐中队创建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倾斜。
3、采取自下而上推荐,中队、大队委员会讨论通过,学校行政会议审定的程序。
二、 评优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胡国庆 副组长:张虹
组员:厉梦、薛文斌、方勤、周薇、李跃辉
三、 评选对象、要求:
1、优秀少先队员:三—五年级的少先队员
条件:A、在全面发展的基础上,积极履行少先队员的义务和权利。
B、认真承担和完成少先队组织交给的任务,模范遵守少先队的各项规章制度。
C、积极参加少先队的各项教育活动。
D、积极参加“中国少年雏鹰行动”,创造性的开展雏鹰争章活动。
2、优秀少先队集体:三—五年级的少先队集体
条件:A、具备“五好”(组织好、工作好、活动好、阵地好、制度好)基本条件。
B、在队集体中广泛地、创造性地开展雏鹰争章活动。
C、有效的开展小队建设或快乐中队创建。
3、学校十佳学生:一—五年级的所有学生
条件:A:在2008学年度中各方面表现优异的学生。
B:为学校争取了较大荣誉的学生优先考虑。
C:在各级各类活动中积极参加、表现优异。
四、 评优名额:
学校十佳学生:10人(其中包括区优秀少先队员2人)
学校优秀少先队员(儿童团员):5人
优秀少先队集体:1个(为区优秀少先队集体)
五、 日程安排:
六、 备注:
1、交材料必须为小四字体、用第三人称、写明在各项少先队活动内表现(争章活动、小队活动、社区活动等)。
2、大队委员、各中队委员学生征询会不参加视为放弃。
3、请注意时间结点,过时为弃权。
4、优秀少先队员候选人事迹材料500字左右。
优秀少先队集体候选事迹材料800字左右。
5、以上安排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评优领导小组。
七、注意事项:
1、班级推选需以书面投票为准(举手表决无效),中队辅导员必须保留选票一个月,以备查询。
2、评优工作的过程要有书面记录,记录中必须包含候选人名单、选举次数、选送校级评选的候选人以及所有班级候选人的票数。
樱花园小学评优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