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重视组织健全责任落实
    党政领导对“两基”工作高度重视是督导调研组所到各省的共同特点,也是“两基”工作顺利实施的基础。为确保“两基”的实现,各级政府普遍建立了“两基”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部门,通过政府和教育两条线,将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乡镇和学校,许多地方的党政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亲自指挥当地的“两基”实施工作。重庆市委、市政府领导在“两基”工作中提出“五个优先”,即把“两基”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做到优先安排发展;在安排年度财政预算时确保教育经费的优先增长;教师工资待遇优先落实兑现;党政议事和工作日程中优先安排“两基”工作;政府优先办理对教育承诺的实事。湖南省1998年遭受特大洪涝灾害时,省各级领导一手抓抗洪,一手抓“两基”工作,表现出实现“两基”目标的决心。
    分步实施尽力而为量力而行
    各省按照“积极进取,实事求是,分区规划,分类指导”的方针,制定切实可行的分阶段实施规划,既考虑到国家的要求和群众的愿望,尽力而为,积极推进,又考虑到经济发展所能提供的条件,量力而行。
    河南省委、省政府结合当地实际,确定了分三类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分四类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两基”工作规划,不追求不切实际的高指标,将速度和质量很好地结合起来。四川省针对发展极不平衡的省情,实事求是地制定“两基”标准,并三次进行修改,使之更加合理。在标准的制定和实施中,按照分类指导的原则,把握好坚持标准和因地制宜的关系,使“两基”工作扎实推进,健康发展。
    政府投入多方筹集渠道畅通
    各地在充分发挥政府财政主渠道作用的基础上,广泛发动群众和社会各界,多方筹集教育经费,使教育投入得以逐年增加,从而保证“两基”目标的实现和“两基”成果的巩固。
    福建省是全国二片地区率先实现“普九”验收的省份,其教育投入的三个增长是依靠政府财政主渠道实现的。1998年“普九”验收后,全省工作重点不转,力度不减,措施有力。1999年,全省财政预算内拨款从50.88亿元增加到62.12亿元,增长比例高于财政收入增长近10个百分点,“普九”的主要指标继续提高。安徽省政府为确保实施“两基”所需经费,采取了“确保主渠道,畅通多渠道,开辟新渠道”的办法,多方筹措教育经费。全省作出的“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1%,教育经费应增长1.2%以上”的硬性规定,在各地得到较好地落实,体现了财政对教育投入的主渠道作用。为加大对贫困地区实施“两基”的资金投放量,省政府组织全省对岳西、阜南、利辛3县实行“抬轿子”帮助,展开“两基”最后攻坚。
    法规完善督导有力部门配合
    《义务教育法》、《扫除文盲工作条例》、《教师法》等法律法规体系,为“两基”工作提供了强大的法律依据,各省依此制定了配套的法律法规和各项制度,使之更具地方性和规范性,保证了“两基”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湖北省制定了适龄儿童就学的管理办法,并建立起“义务教育通知入学制度”、“流失生报告和劝返制度”、“完成义务教育证书制度”等一整套使学生接受义务教育的制度,全省许多县市乡镇还成立了“义务教育执法小组”和“流动法庭”,依法组织学生入学。江西省1994年11月颁布了全国第一个有关“普九”经费投入的地方法规———《江西省义务教育经费筹措和使用管理办法》,明确了义务教育经费的来源和筹措渠道。
    教育督导作为现代教育行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既是依法治教的重要手段,也是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行政的主要形式。在“两基”实施过程中,为加大对政府执法的行政监督,各级政府普遍成立了教育督导机构,形成省、地、县三级督导网络。各级督导部门不仅重视督导结果的判定,而且更重视对实施过程的指导。教育督导工作的加强,对“两基”措施的落实和工作的推进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河南省教育督导部门在每年年初“两基”工作目标明确后,都要进行两三次过程督导,每次均带有明确的目标任务。仅1998年和1999年,通过过程督导追补的教育经费达2.28亿元,追补的教育费附加达1亿元。
    各项教育法律法规的落实需要政府各个职能部门密切合作、齐抓共管。调研组所到的陕西省武功、吴旗两县,县财政部门加强了资金调度和教育经费的监督管理,坚持钱少先给教育花,保证财政新增部分的20%以上用于教育。税务部门坚持“三个同步”,将收缴、处罚、检查三个方面与教育费附加和征税同步进行,并落实了校办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计划、城建部门优先为建校审批立项,减免管理费用,形成了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协同作战的良好局面。
    控辍保学,巩固成果,防止反弹
    农村初中学生辍学问题是“两基”工作中的重大难题。近两年,全国各地初中辍学率出现反弹,已引起各方面的关注。调研中看到,各省正在通过各种做法努力控制学生流失。黑龙江省受1998年严重洪涝灾害的影响,1999年上半年出现了农村初中生辍学增多的现象,省政府专门下发了控辍工作文件,并在当年的省年检督评工作中突出这一工作重点,使这次严重辍学势头得到了有效控制。
    吉林省舒兰市在总结分流教育和“三加一”教育经验的基础上,大胆创新,在全市农村初中普遍推行了全员选修农村实用技术课的“分班组教学”,按学生特点和爱好,结合当地经济发展的主导产业和学生家庭主要经济项目需要,指导学生自愿选修实用技术项目,毕业后能够直接投身农村经济建设。
    督导调研组通过对13个省的督导调研,感受到各省在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两基”工作取得了巨大的成绩。各省的教育工作,特别是农村的义务教育取得了历史性的重大进展。但也看到,一些地方“两基”工作是用带有突击性的办法发展起来的,水平不高,基础比较脆弱,“两基”工作任重而道远,还有许多问题亟待解决。主要有:一是部分省教育投入严重不足,没有按照《教育法》要求达到“三个增长”,表现在生均事业费、公用经费明显偏低;二是一些地方教师工资拖欠严重;三是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益不高;四是有些地方“两基”验收通过后,出现松懈现象,工作重点转移,投资减少;五是控辍工作需要加强,对农村初中学生流失要作深层次、多角度的分析,探索新的有效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