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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团伙犯罪多因缺少沟通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01-04-15

     “哥们儿,借我点儿钱使!”4名十六七岁的少年,手持木棍,光天化日之下,竟结伙抢劫同学的钱财。4月12日,这4人因犯抢劫罪,分别被朝阳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

     这4名少年中,除1人技校刚刚毕业外,其他3人均为在校学生。令人奇怪的是,4人在实施抢劫前,彼此并不熟悉。只是因为缺少家庭的关爱,感到很孤独,才在一次偶然的相遇中,一拍即合。2000年11月5日,刚毕业不久在某工厂实习的徐某,为了筹措交房租的钱,临时拉上了刚认识不久的李某等3人,决定抢些钱花。当天下午4时许,他们每人手持一根木棍,来到朝阳区东坝附近,对途经此处的4名十五六岁的同学进行搜身,稍有反抗便持棍殴打,还让被抢的同学跪在地上。尽管他们只抢了不到300元钱,但因性质恶劣,已经触犯了刑律。据审理此案的法官介绍,近年来,在他们审理的各类未成年人犯罪中,类似的未成年人团伙犯罪越来越多。

     来自市高级法院的统计数字显示,在去年本市法院审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团伙犯罪案件超过了一半。这些结伙犯罪的未成年人,多数是同学、邻居或一起打架打出来的所谓“铁哥们儿”。他们经常聚集在一起,在聚集的过程中相互影响和熏染,一旦客观条件适当,便一拍即合。

     未成年人团伙犯罪作案次数多,涉及范围广,危害大。他们犯罪往往不计后果,给国家、集体、个人造成的损失往往也很大。未成年人团伙犯罪为何愈演愈烈?未成年人犯罪研究专家分析说,现在的未成年人大多是独生子女,平时缺少沟通,心理比较脆弱,非常渴望友谊,并热盼父母的关爱,特别是在遭受挫折时,更是如此。一旦受到挫折而得不到亲朋好友的及时关爱,他们就极容易陷入孤独,并在选择社会伙伴时,带有浓厚的情绪色彩。他们往往把那些对自己表示“理解、同情、友好”的人,引以为知己,并不管这人的品行如何。大多数团伙犯罪的未成年人正是从社会伙伴那里找到了这种变异的温暖,随后才被慢慢拉下水的。未成年人犯罪研究专家认为,要有效地杜绝未成年人团伙犯罪的发生,家庭的关怀和温暖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