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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幸儿童的善意歧视同样不可取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01-05-31

     5月28日,去观看了一场庆“六一”露天文艺演出。主办单位介绍,演出为了向某儿童村的孩子奉献爱心。我身边就是一个儿童村的孩子,在台上的大人每次满怀激情地介绍儿童村“主要收养重刑犯子女”的背景以及“为了这些孩子……”之后,他总是极不耐烦地补充:“都说一百遍了,讨厌!”赞助单位走马灯似的讲话中,他忽地站起来:“听得我都要拉了!”而后便不见踪影。

     此前,我还目睹过一家电视台邀请儿童村的孩子录制节目的过程。晚会现场被许多热情洋溢的展牌包围,“让全社会共同关心孤儿”、“百万孤儿感谢各界朋友”等等。可当这群最大也不过15岁的孩子们看见这些展牌之后,却并不乐意,有孩子举起牌子就砸在了地上。

     “我们不是孤儿,我们有过父母!我们还要做人”,“我们喜欢看演出,我们喜欢好吃的,可我们不喜欢别人使用不同的眼神和方式”,“我们不乐意被展示”———孩子们说。

     当我们向这些不幸儿童表达关爱时,有没有设身处地地为他们想想,有没有考虑过表达关心的方式和方法?成年人的吃力不讨好,在于他们陶醉在自己设计的舞台上,而孩子,对他们而言,只是这舞台上的道具。

     没有人认真想过,这些身世不幸的儿童,也有得到他人尊重的需要。他们的心中本已有伤口,很可能一生都无法弥合,关心他们,就不能在伤口上再去撒一把盐,即使是笑眯眯的,即使是出于善意的。否则,关心也会变成伤害。

     在镁光灯下接受大家怜悯的目光,在不愿人知的身世被一提再提的情境下说感谢的话,在自尊心被漠视的情形下站在台前展示,难怪孩子们会砸牌、会生厌,会说“我们也有面子”的话。

     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中明确规定“儿童有参与权”,他们有决定是否参与的权利。可现实生活中,成人却好心好意地为他们安排一些以为是对他们很好的活动,这些孩子失去了选择的权利。

     专家说,尊重儿童是最重要的。我想,尊重儿童的途径只有一条,那就是进入儿童的内心世界。曾问过一个残疾儿童,“你觉得和其他小朋友有什么不同吗?”她坚定地说:“没有。因为我们都是人类的孩子。”是啊,都是人类的孩子,不能因为生活境遇的不同就强调他们的特殊,那是一种善意的歧视。对这些孩子而言,他们可能需要尊重胜于需要怜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