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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师生开展家庭伦理和法制教育活动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01-11-07

      近日,省教育厅发出了《关于在全省中学开展一次家庭伦理教育和法制教育活动的通知》,要求各市、州教委(教育局)开展好这项活动。   

      《通知》指出,成都高三学生沈鹏残忍杀害母亲并杀伤父亲的恶性案件引起了社会的极大震动,教训极为深刻,对教育战线和整个社会具有深刻的警示意义。省委主要领导了解案情后高度关注此事。   

      《通知》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利用这一案件,对全体中学师生进行一次以家庭伦理教育和法制教育为主题的教育活动。要组织广大师生、家长利用此案例开展广泛、认真的讨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青少年教育工作;各学校要利用思想政治课、班团队活动、心理健康教育课,采取多种形式,引导学生从该事件中吸取沉痛的教训;要组织学校干部、教师进行讨论,促进学校和教师牢固树立教书育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观念;通过家长学校和家长委员会,对家长进行为国教子、科学育人的家庭教育指导,使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有机地结合起来。《通知》呼吁全社会进一步关注校园周边文化环境的整治,为青少年营造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