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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十项措施纠教育行风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02-07-30

  本报讯(记者 刘玉)辽宁省教育厅日前正式启动以集中治理中小学乱收费为重点的教育纠风100天活动,狠抓教育行风建设。

  目前,正是大中小学招生录取工作的集中时期,招生、收费等问题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辽宁省教育厅决定有针对性地采取十项得力措施,加大行风建设的治理力度。这十项措施是:

  ——严格执行小学毕业生免试就近升入初中的规定。中小学一律不得招收“择校生”,高中阶段招收择校生一律实行“三限”政策。

  ——坚决执行一次性收费两公开制度,严格规范中小学收费项目和标准。

  ——从严管理高校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执行评分标准,确保考生成绩真实有效。

  ——严格责任追究,加大违纪违规案件查处力度。

  ——在社会各界聘请40名教育行风建设社会监督员参与教育行风建设工作。

  ——建立省教育纠风工作网络,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和电子信箱。

  ——省教育厅及各市教育局分别配备教育行风监察车,保证违规案件得到及时查处。

  ——省教育厅创办《教育行风建设快讯》,弘扬正面典型,曝光反面典型,营造良好氛围。

  ——对各市的教育行风进行评比,同时加大群众评比分量。

  ——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分别建立纠风工作领导小组,由行政“一把手”担任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