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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公布四项高考新政策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02-01-11

  本报讯 为了进一步做好2002年的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工作,近日黑龙江省教育厅对有关高考政策作了调整。

  黑龙江省顺利实现了连续三年的高考扩招工作,全省省属普通高校招生数由1998年的2.88万人增长到2001年的8.39万人,增幅为191%;在校生数由1998年的8.9万人增长到2001年的22.2万人,增幅为149%。在扩大办学规模的同时,该省的办学条件也有了快速的改善,高等教育实现了跨越式发展;深化了招生考试改革,全面推行了3+X考试,增加了英语听力考试,实现了网上录取,基本消灭了雷同卷现象,广大群众对招考工作很满意。

  针对招考工作还存在的个别不规范现象,黑龙江省教育厅决定:2002年高考工作将进一步加强执行招生计划的严肃性,严禁低层次学校举办高层次学历教育,取消国家重点中专挂靠普通高校的招生,未经有关部门正式批准的校外办学点和民办二级学院不允许归靠其他高校进行上一层次的招生,招生计划一经确定,无特殊情况原则上不再调整,省招办将严格按省计委、省教育厅制定的分校分专业计划实施招生;坚决规范学校的收费行为,禁止一切形式的违规收费;加大招生照顾政策执行中的打假力度;加大对特殊困难学生的奖学金、助学金和银行贷款资助力度,保证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困难而辍学。该省教育厅的主管部门表示要在今年的考试、录取工作中,进一步加强考风考纪和网上录取工作的管理、宣传,努力保证2002年的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