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耒阳一中校内督导科学又民主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02-05-09

  本报讯(记者 胡宏文 李让恒 《湖南教育》记者 王博) 这个学期,湖南耒阳一中曾有3名教师因上课拖堂被请到了学校督导室,几位督学很不客气地责成他们对症下药、认真改正。这缘于耒阳一中学校内部督导机制的建立。

  耒阳一中督导机制是2000年10月正式启动的。学校的督导室在学校党总支领导下独立开展工作,不受学校任何职能部门的干预。督导室聘请了3位已从教学一线退下来的特级教师和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教育专家任督学,并配备了一名年轻教师做资料编辑工作。督学的主要职责有两个:一是对学校决策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决策人、执行人进行考核评价;二是对学校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工作进行调研指导。

  学校建立了八个“综合评价方案”和四个“形象指南”,科学界定了督什么、怎么督的问题。八个综合考评方案,主要是针对学校领导、年级组长、教研组长、管理组长、班主任、专任教师、职工、学生八种不同对象制定的。四个形象指南,则分别是领导形象指南、教师形象指南、学生形象指南和家长形象指南。

  对于督导情况和结果,督导室还建立了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督导公报制度。督学经常深入校园与教师、学生、家长打成一片,及时发现典型、总结经验、纠正错误,并进行公告,真正实行了科学、民主的过程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