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上海市高校艺术类招生专业加试联考实施办法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02-08-18
经上海市高校招毕委讨论决定,今年本市普通高校工艺美术类等专业招生试行专业联考,其日的是减少考生负担。统一考试内容,统一评分标准,统一专业加试成绩,加强工艺美术类专业加试的规范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联考学校和联考科目:
l、联考学校
参加本市工艺美术类专业试行联合加试的招生高校有;上海师范大学、上海大学、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上海轻工业高等专科学校、民办杉达学院、上海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同济大学高等技术学院、上海铁道大学、上海理工大学、民办东海学院、民办新侨学院、上海纺织工业职工大学、华东师大职业技术学院、长宁区业余大学、闸北区业余大学、杨浦区业余大学、上海市第二轻工业局职工大学等17所院校。
2、联考科目
联考科目为素描和色彩两门。
联考的日期为3月25日。
上午9:00一12:00下午2:00-5:00
素描加试科目为人物头像;色彩加试科目为静物。
联考成绩满分各为100分,占整个专业加试科目总成绩的50%以上。
二、试题审定:
联考科目的专业试题从17所学校中选出的有经验有责任心的专业教师命题,每科目至少命两套试题,由试区负责院校领导小组审定试题.报市教育考试院备案。试卷要指定专人打印、保管。命题教师不能参加培训班的辅导教学及监考工作。
三、考务管理
联考共设三个试区,试区分别为:上海师范大学(桂林路100号)、上海轻工业高等专科学校(邯郸路440号)、上海商业职业技术学院(中山西路2271号,宜山路口)
考生在报名时可以自行选择加试的联考试区。各试区的考场管理均按照《上海市高等艺术院校招生专业考试管理办法》执行。
四、阅卷评分
阅卷评分应从17所学校中聘请办事公道、业务水平高的基础课教师担任、素描和色彩原则上从高校中各聘请一名教师参加联考的阅卷评分,组成联考院校阅卷评分小组,并从中产生阅卷评分小组组长和副组长,负责整体的联考阅卷评分的组织协调工作。
阅卷评分场地由市教育考试院负责协调,根据高校的实际情况,集中安排进行。
五、登分及成绩发放
联考科目的登分工作及登分场地由三个试区协调安排,联考成绩由各试区发放给考生报考院校,由院校根据考生成绩名次通知考生。
附:上海市普通高校工艺美术类等联考专业
上海大学:艺术设计、广告艺术设计;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服装设计与工程、艺术设计、广告与影像技术、产品包装与造型设计;上海师范大学:艺术设计美术学(师资);上海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广告设计;民办杉达学院:艺术设计;上海理工大学:艺术设计;上海轻工业高等专科学校:装磺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产品造型设计(工业设计);上海纺织工业职工大学:服装设计与工艺;民办东海学院:装磺艺术设计;同济大学高等技术学院:形象艺术设计、珠宝首饰设计与制作;上海铁道大学:艺术设计;民办新侨学院:工业设计;华东师大职业技术学院:建筑装饰技术;长宁区业余大学:装潢艺术设计;闸北区业余大学:装潢艺术设计;杨浦区业余大学:装潢艺术设计;上海第二轻工业局职工大学;服装设计、广告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形象设计、工艺美术品设计。
摘自《上海教育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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