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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并非“私有财产”,家长观念亟待更新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00-08-10

 

子女并非“私有财产”,家长观念亟待更新

-父母观念对孩子成长的影响

案例介绍:一次在菜市场买菜,见一卖菜的妈妈正在打其小孩,当即上前劝阻,答曰:“我打我自己的小孩儿关你什么事儿?”、“小孩子不打不成人”。

   父母观念包括父母的儿童观、发展观和父母观等几个方面,儿童观包括怎么看待儿童的地位、如何尊重儿童的权利等;发展观是父母对儿童发展规律及其影响因素的观点与看法;父母观是指父母对在孩子成长过程中自己所扮演角色的看法。

   孩子是什么?孩子是父母爱情的结晶、生命的延续,孩子是希望与未来,孩子是父母未来的财富,孩子是父母的镜子、是父母能力的综合展现,因此孩子成为每个家庭的核心是理所当然的。孩子的状况是每个父母极为关注的事情,独生子女政策使得父母在子女成材问题上“自古华山一条路”的感觉越来越沉重,家长在孩子身上的赌注越来越大,“一锤子买卖”的事实逼得家长们不得不狠心“压榨”孩子,“我管你是为了你好”便是家长“施刑”后最多也是最好的借口。

  孩子属于父母的私有财产?家长给予了孩子的生命,孩子理应属于父母的私有财产,可是人的社会属性决定了孩子在属于父母的同时更属于社会,生命尊严的理念表明孩子在属于其父母的同时更属于他自己!儿童有其作为生命的生存权,家长有抚养的义务;儿童有其生命的尊严,任何人不得冒犯;在人格上儿童是有个性而独立存在的人,不因为其生活依附于父母的原因而决定了他处于从属或依附地位;在生活中儿童的自由和兴趣应该得到应有的尊重,而不是处处服从家长的安排;孩子有其受教育的权利,监护人应尽此义务;孩子有自由选择发展机会与发展方向的权利,任何人不得横加干涉!可现实中多少家长打着“为了孩子、关心孩子”的幌子完全忽视孩子的需要与自由,将自己的价值观强加给孩子?现实中多少家长在利用孩子“编织”着自己未来的梦,要求孩子实现自己未竟的理想而哪管孩子的兴趣与期望?现实中多少家长“绝对服从”的亲子观仍在作祟,采取鞭鞑、体罚的陋习扼杀孩子的个性?现实中多少人打着“教育孩子”的幌子在干着侵犯儿童尊严与权利的勾当?

   孩子有哪些权利?世界《儿童权利公约》指出了处理与儿童关系的四大原则:儿童利益最佳原则、尊重儿童尊严原则、尊重儿童观点与意见原则、无歧视原则。中国文化传统中“尊老爱幼”与“儿童利益最佳原则”是基本一致的,而“当面教子”(当着别人的面教训孩子)践踏儿童尊严的训条则是与“尊重儿童尊严原则”相背道而驰的。“童言无忌”某种角度体现了“尊重儿童观点和意见原则”,而让“小孩子家别多嘴”、教孩子“多听少说”、不认真对待叫“儿戏”、父母称“家长”等未免对孩子带有“歧视”色彩。我国的《宪法》、《婚姻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对青少年所享有的权利如生存权、受教育权、受尊重权、受安全保护权等都作了具体的规定,每个父母、每位教师都应该去读一读,增强儿童权利意识并落实到行动上来。

  “性本善”还是“性本恶”?这个儒家讨论了几千年的问题决定了我们的教育方式:善就“存养、扩充、求放心”,恶就要“化性起伪”。而今社会已经对墨子的“素丝论”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孩子出生时如白丝,“染于苍则苍,染于黄则黄”,人性本无善恶,后天环境与教育决定了孩子的心理发展水平与方向。

  孩子是橡皮泥可以随便塑造?家长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随意塑造孩子?事实决非这样!孩子的发展受遗传、成长环境、教育、个人主观能动性等多方面的影响,外在动力固然重要,而内因则是决定性因素,孩子有自己的兴趣爱好、情绪情感、判断意志,离开了儿童主体性发展,任何外因都是徒劳的!

   学习好就行了?绝对不一定!学习成绩反映的是孩子智力的情况,孩子的发展除了智力因素外还包括非智力因素的发展、社会适应能力的发展、思想品德行为的发展、身体健康水平的发展等许多方面,全面发展才是真正的发展,片面发展是畸形的!

  父母就是家长?家长意味着是家庭的“长”即领导者或管理者,而科学的亲子关系不应如此,父母的角色远不止“家长”:

   “万爱千恩百苦,疼我孰如父母”?父母应该是孩子物质条件的源泉:注重优生优育,避免孩子“先天不足”;注意科学喂养与营养膳食,保障孩子健康体魄;为孩子的教育作力所能及的支付,保证孩子受到较好的教育;……

   “好父母胜过一百个校长”?对!因为父母是孩子精神生活的支柱:伺机通过言语、表情、动作、身体接触等各种途径向孩子传达“我很在乎你”、“我爱你”、“你对我来说很重要”等信息;时刻让孩子了解到你在关心他的生活健康、思想品德、兴趣爱好、情绪行为等各个方面;让孩子体验到你对他恰当、热切、真诚的期望;不失时机地鼓励孩子“你能行!”、“加油!”、“别灰心!”、“再试一试!”;孩子一旦有好的表现就鼓励他“你真棒!”、“你怎么这么能干?!”、“你真了不起”、“我真为你感到骄傲与自豪!”等;孩子一旦遇到挫折就及时安慰、帮助他分析原因、鼓励他继续努力、相信他能成功!……

  “孩子吃几次亏就知道了”?千万别太放手!好多事情是不能“尝试错误”的!父母在孩子安全方面必须有保障:在孩子无助的婴儿时期父母是孩子安全的守护神,在无知的幼儿时期父母是孩子安全的知识引导者,在无畏的小学生时期父母是孩子安全的监察员,在无聊的初中时期父母是孩子安全的知心朋友,在心灵容易受伤的青年时期父母应该是孩子安全的避风港湾。随着社会现代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威胁人类健康的隐患越来越多:交通事故、高层建筑、食物与药物中毒、“电老虎”、“气老虎”、水火无情烧灼烫淹、玩具隐患、辐射与噪音、各类传播媒体及网络的影响等,独生子女政策对家长来说每个孩子都是百分之百,哪里也马虎不得!

   “养不教,父之过?”,是!不仅“父之过”,也是“母之过”。父母是孩子价值的引导者:良好的行为他期待着您的奖励,不良的言行需要您的矫正与约束,错误的行为表现需要您给予必要的惩罚,身边的各种现象需要您给他评判--孩子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需要家长在孩子幼小的心灵里培育。

   从上述父母角色的定位中您觉得您是合格的父母吗?好在父母观是可以变化的,您现在就更新它还来得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