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上海日新月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有效地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强化学校内部管理的规范化,实行依法治校,使学校管理纳入法制轨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及《小学管理规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校是公办全日制完全小学,学制五年,属徐汇区教育局领导。
第三条 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为指导,坚持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
第四条 学校坚持“三个面向”即: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培养有道德、有理想、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人才,学校坚持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努力把学校办成学生高兴、家长放心、社会满意的学校。
第五条 学校的培养目标是:帮助学生学会做人、学会学习,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和谐发展,兴趣爱好和个性特长得到充分培养,让每个学生得到充分发展。
第六条 学校的办学宗旨是:真、善、美。
学校的校训是:求真、求善、求美。
学校的校风是:文明、守纪、勤奋、快乐。
学校的教风是:敬业乐业、热忱教育、严谨教学、热爱学生。学校的学风是:勤学好问、团结合作、刻苦钻研、快乐创新。学校的教育观:一切为了学生、为了一切学生、为了学生一切。
学校的学生观是:人无全才、人人有才、扬长避短、人人成才。
求真的知识世界、求善的人文世界、求美的心灵世界。
第七条 学校办学的特色目标是:求真的知识世界、求善的人文世界、求美的心灵世界。
第二章 学校管理
第八条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法人代表,全面负责学校行政工作。
1、领导和组织学校的德育工作,制定德育规划,以“五爱”教育为主线,加强学生思想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帮助学生养成良好行为习惯,促进学生身心的健康发展。
2、领导和组织教育教学工作,按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开设课程,贯彻课改精神、遵循教育教学规律、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加强教育教学管理、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
3、领导和组织教育科研工作。学校根据教育教学规律进行研究,并有教育科研课题,而且不断总结、推广教育科研成果。
4、领导和组织总务工作,严格管理学校校产和财务工作;建设和维护校园环境,搞好学校绿化,建设和维护校园环境。
5、领导和组织制定各种规章制度,完善学校管理并规范学校资料管理,搞好学校档案建设。
第九条 学校党支部是学校的政治核心。对学校的发展起到保证和监督作用。校长依靠学校党支部,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少先队以及其他组织在学校中的作用,形成合理加强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管理。
第十条 建立党支部领导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我们学校实行全教会制度)。教代会按党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行使职权,其中主要包括:
1、讨论、审议学校重大事项,并提出意见、建议。
2、审议通过学校提出的与教职工有关的规章制度,评选先进方案和福利制度。
第十一条 校长可以根据工作和培养干部的需要,经校务会议、行政会议讨论通过后,经过程序有权聘请校长助理和顾问。
第十二条 学校行政实行层次管理。
1、学校校长室属于决策层,校长室下面设教导处、总务处、大队部组成执行机构,协助校长做好有关工作。
2、学校设年级组、科研组、教研组、备课组、教学班开展教育教学工作。
第十三条 学校实行干部聘任制:学校中层干部的任期为三年,校长根据干部的考核规定,与党支部商议后决定新一任干部的任免。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备课组长、班主任、科技总指导、艺术总指导等职,在每学年考核后,由校长听取各部门的意见后,决定新一年的任免。
第十四条 学校实行定期会议制度:学校每周五上午举行校务行政例会,由党支部书记、校长、教导主任、工会主席、总务主任、大队辅导员参加。
学校每周五下午进行全体教职员工政治学习或召开全校教职工大会;每周召开年级组长、教研组长会议;每月召开语、数教研大组会议和班主任会议;根据学校工作需要,每学期召开教代会;每学年召开少代会。
第三章 教育教学工作
1、学校的主要任务和中心工作是教学工作,学校的其他工作必须围绕教育教学工作进行,并为完成教育教学工作服务。
2、学校教导处是学校教育教学管理职能部门,每学期应协助校长计划、组织、检查、指导全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并处理日常教务行政事业。
3、学校除采用上海市教委规定之教材外,可采用经批准使用的教材。学校严格按课程计划进行教育教学工作,充分发挥基础型课程、拓展型课程和研究型课程的整体功能,使学生在德、智、体、美、劳多方面获得全面发展。
在全面提高基础型课程质量的基础上,加强拓展型课程和研究型课程在培养学生兴趣、发展学生个性方面的独特作用,开展各种拓展型和研究型兴趣小组活动,并形成特色。
4、学校将德育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实行校长负责、全员参与、教师与家长配合的方法。具体实施由政工教导具体安排,将德育渗透于学校教育、教学及班级活动、校外活动中。对学生坚持正面教育的原则,不得讽刺挖苦、粗暴压制、严禁体罚。
5、学校每班设正、副班主任,负责管理、指导班级工作。班主任要同各科任课教师加强联系,并定期进行家访、协调和配合多方资源对学生进行教育。班主任每学期根据学生的操行表现,在“学生成长评价手册”上写出恰当的评语,以鼓励进步为主,并指出努力方向。寒暑假辅导教师根据学校的要求,分年级到社区、劳动点基地指导学生接受锻炼。
6、各科教学要面向全体学生,教学中要贯彻教学原则和运用灵活的教学方法,重设疑、勤启迪的思维训练;训练中要充分体现师生的双边活动,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重视学生的基本技能的掌握,用各种方法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培养学生正确的学习习惯、学习方法、学习能力。
7、加强教学常规管理,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严格执行教学计划,并按计划安排课程、作息时间、课外活动。未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不随意增删课程、课时,不随意停课调课,不随意改变学生在校活动时的总量,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和质量,不拖堂,合理安排学生的作业量,控制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
8、加强和健全教研组建设,保证教研活动正常开展。教研活动每周一次均列入课表中,语、数大组按学科每两周一次。领导、教师共同参与教学研究。(活动内容要以教学实际出发,多钻研教材,加强备课,重点放在说课、上课两个环节上,同时加强专题研究和学科模式教学的探索)。
9、切实抓好各教学环节的管理工作,组织好教学工作的检查和校内督导工作(每学期三查各课、二查作业,每学期进行一次校质量监控,每学期教导听课不少于40节,教师听课不少于10节)。并做好教学评估、考核工作。
10、学校有目的、有计划地组织各学科研究课、公开比赛课;大力提倡和积极鼓励青年教师探索教学规律,推广先进经验,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
11、学校为教师继续教育创造条件,积极安排教师高一层次学历学习。教师进修应根据学校工作的需要,以在职为主、自学为主,所教学科为主。学校支持和鼓励教师从事教育科研,参加专业学术团体,并在学术活动中发表意见。
12、新教师来到本校任教,必须根据学校制定的“带教制”以及《教师基本功能考核细则》,不断提高自己的教学能力。
13、严格控制学生的考试科目和次数,考试前备课组要制定复习计划(复习课要重视方法,以练习为主,复习内容要少而精,要抓重点,难点)。试卷由各科教研组自行命题或教导处组织命题,不以考试成绩排列名次,不以考分作为衡量教学质量评估教学工作的唯一标准。
12、重视科技,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工作,积极开展以田径和足球为特色的体育活动,以民乐、舞蹈为特色的艺术教育活动,以“做中学”为特色的科技活动。
13、结合学生日常生活,培养学生自我料理、家务劳动,公益劳动等爱劳动习惯,举办好科技节、艺术节、体育节、运动会等大型活动。
第四章 总务工作
1、学校办学经费来源以国家财政拨款为主、学生杂费为辅。
2、学校严格按照上级教育部门,物价财政部门确定的“一费制”收费项目和标准,依法向学生收取杂费和代办费,每学期末向家长提供结算清单,多退少不补。
3、在不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情况的前提下,学校依法开展创收活动。创收收入主要用于改善办学条件。
4、学校坚持艰苦奋斗、勤俭办学、合理节约的方针使用教育经费,搞好教育经费的预算决算,提高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益。
5、建立健全财务制度,严格执行经费使用审批制度,严格遵守国家财经纪实律,并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和审计。
6、加强校产管理。责任到人。保证财产管理与使用得当,健全实物的购买、验收、登记、保管使用制度、杜绝流失和浪费。
7、加强对食堂管理,保证食堂卫生,保证饭菜质量和食品配餐营养。
8、不断完善各种教育设施,有计划地美化、绿化、净化校园、搞好校园文化建设,形成良好育人氛围。
9、根据素质教育的要求,做好其他相关的后勤物质保障工作。
第五章 教职员工管理
1、学校教职员工应具备国家规定的任职资格,上岗教师必须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争取2010年达到80%本科水平。
2、学校教职员工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福利待遇,但必须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
3、学校教职员工必须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道德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4、学校教职员工都必须关心爱护学生,严禁体罚,变相体罚,教育教学活动的开展必须符合学生生理、心理特点,组织学生参加劳动、郊游、集会等等均要采取妥善的预防措施,确保学生安全。
5、学校每学期对教职员工行为规范、班主任工作、业务工作进行审核,并建立相应的奖惩制度,根据考评,学校每学年评选优秀教职员工。每三年评选一次“十佳”教师。
6、学校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和市教委下达的《关于本市普教系统中小学和其他事业单位试用聘用合同制的实施意见》以及徐汇区教育局的部署,对教职工实行聘用合同制,实行“三定”引进竞争,激励机智实行转岗、内退制度、增强教职工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7、做好教职工的凝聚力工程,使教职工以学校为荣,团结一致,搞好学校的教育教学等各项工作。
第六章 学生管理
1、学校严格执行教育局对新生招生和小学毕业生全部升入初中的规定,建立健全学籍管理制度,建立学生档案制度。
2、学校采用班级授课制,严禁划分差班,教学班学额自九九年新生起始班不超过36人,学校在1、2、5年级取消留级的基础上,将逐步取消留级。
3、学生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受教育的权利、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受教育义务;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小学生守则》和学校的校纪校规。
4、学校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使学生德、智、体、美诸方面得到发展,同时对表现突出的学生进行表彰和奖励,每学年评选优秀学生和“十佳”学生;对严重违反校规,造成不良后果的学生进行教育、处理。学校对有特殊阻碍进步的学生采取帮教措施,对家庭经济确有困难者给予帮助,实行“2免一补”。
5、学校坚持用发展的观点,综合全面地评价学生,努力使全体小学生成为合格毕业生并顺利进入中学学习。
第七章 学校、社会、家庭
1、学校同街道及附近机关团体建立社区教育组织。设立社会实践基地。
2、学校组建校外辅导员队伍,动员社会各界支持学校工作。
3、优化育人环境,学校应发挥自身优势,与康樱社区共建精神文明小区。
第八章 附则
1、本章程经学校行政、教职员工讨论,经“全教会”通过后试行。
2、本章程与法律法规有不一致的,一律以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为准,本章程在实施过程中不断修改完善。
3、学校将依据本章程制定一系列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