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指出,青少年文化活动场所是青少年业余活动的重要阵地,担负着培养教育青少年的重要任务。各级团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的批示精神,切实加强青少年文化活动场所的安全工作,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通知要求,各地团组织要与有关部门一道对所管理的青少年文化场所(重点是青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安全检查。检查的重点是:各单位的安全责任制是否健全,是否逐级落实到人;各种消防设备是否齐备有效,是否有专人负责维护管理;各项活动设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各种消防安全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对安全死角是否进行了清理,是否存在问题和漏洞;对存在的各类隐患是否进行了认真整改;各重点岗位人员是否熟练地掌握了消防设备、设施安全操作规程。要根据检查的情况作出评估,指出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要把安全工作贯穿到青少年活动场所管理的各个环节,完善相应的规章制度,落实到具体的责任人身上,使安全工作成为一项有章可循、常抓不懈的工作。
在各项活动中要强化安全意识,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特别是一些带有危险性的运动项目,必须制定严格的安全措施,操作过程中做好安全检查,确保万无一失。要在青少年中广泛开展安全教育活动,通过举办“青少年自护营”培训、“火灾自救”讲座、自然灾害展览等各类形式对青少年加强安全意识教育,帮助青少年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技能。各级团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亲自抓,要充分认识抓好青少年活动场所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对青少年活动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要立即采取措施,对忽视安全工作的有关人员要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