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消费与人们的衣食住行消费一样将成为每个人必要的消费,而且比衣食住行用的消费增长更快。最近5年,在上海的消费中,教育支出比重每年递增45%。对教育消费这样巨大的需求量,使教育必然成为最大的培养人才的产业。但教育产业是一种特殊的产业,不同于一般的以商品交换、追求利润为目的的产业,而是生产知识、物化知识的部门,是生产力再生产的特殊部门,其最终目的是提高民族的素质,决不能高收费、乱收费。
但目前,某些中学的招生情况却令人堪忧。不但收费极高,而且在学生选录方式上也很不规范。举我比较了解情况的北京一所中学为例。这个学校今年共招初中一年级学生600多名,其招生简章所示:其中免学费和赞助费的占10%左右,其余均为交费,交费中分为半免部分,分别为免学费(每年8000元,三年24000元),但要交赞助15000元或30000元,或者免去赞助费、交学费三年共24000元;不少是全费,即赞助费3万元,学费24000元,如果是户口在外地的学生(即所谓“借读生”。这种称谓和有关借读生的某些措施、规定是否合理,是否有利于小孩心理的成长,有利于民族亲和力的增强和民族的团结及市场经济的发展,尚待以后商榷),不管素质及学习成绩如何,一律要求在以上基础上再交1万元借读费,还有的学校收费更加多,赞助费动辄喊价5万、6万,甚至10万元。以我前面提到的那个学校为例,加上另外两个班一律收费6.3万元,平均每个入校的学生得交费4万元以上,这还不包括生活费和其他各种开支。这种费用在目前95%的家庭难以承受。我国夫妇月收入3000左右的并不多,即便达到3000元的水平,这也是相当大的压力,这还仅仅是初中,还有高中、大学,家长还要面对住房改革、医疗制度改革,从终身教育的高度来看,还有自身的教育费问题等一系列社会转型时期的问题。这种状况,即使家长承受巨大压力,也不利于那些进入这种学校的小孩的心理素质培养。此外小孩的教育支出如果太高,超出了家庭的收入的50%,实际上,按这种学校的收费情况与学生家庭平均收入相比,已达60%以上。那么势必减少家庭在其他方面的消费支出,给整个国民经济的增长造成负面影响,带来一系列社会问题。
我的看法,教育改革是一个艰难的历程,个别学校在教育体制方式的改革上先行也是对的,但任何事情都得适度,都得全面考虑。比如,根据我国目前的实际状况,教育条件好一点的学校适当收取比一般学校高的费用是应该的,对户口在外地的学生适当收取“借读费”也暂时能言之成理(从长远说来,其父母无论在京兴办企业,还是务工,都得承担与北京市民同等的义务,都得根据收入情况纳税,包括教育附加税,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就应该享受与北京市民同等的基本权利),但如果收得过高,或掺杂某些文化歧视,则为法理人情所不容。
特别要指出,某些公有民办学校因其知名度和其他条件的关系,其收费标准比私立学校还高。按理说,公有民办学校其办学基础、场地、设施、无形资产很大部分是属于全民的,是历史的积累,不管是否转为民办,国家是否再投入教育经费,在一定程度上同样应该承担部分义务教育的责任,因此,其收费应适当低于私立学校或新起的民办学校。这样才较为合理,较为公平,也比较贴近我国发展教育的基本性质。
其次,录取学员方式的不合理。还是举我上面提到的那个学校为例。其对学员的录用从形式上看来极为严格,不仅要看学生学籍卡、成绩单、各种获奖证书原件,还要亲笔填写申请表,但一些各方面情况均佳的学生,被排在免费或半免费的标准之外,需交纳3万元的赞助费加2.4万元的学费。人总有个比较心理,小孩同样对自己有个基本的评价。比较的结果是大惑不解。若家长去问校方招生办人员,答曰:那就是“活动”没有发挥好。
“活动”也是个新名词。今年教育部已明确规定任何学校招收初中生不得考试或变相考试,于是“活动”一词出现了。这种活动,不是考试,酷似考试,否则无法解释。而且比起传统的考试更糟糕,短短的一次问答,随意性极强,误差很大,缺乏科学的、明确的标准,况且,即使这种“活动”可以作为选录生员的参数,但也不应是最重要的依据。我个人认为,这种“活动”方式唯一得到的好处可能是校方取得了一个对学生提高收费标准的借口,因而应该缓行,至少应该大力改进。
为什么要重视发展教育?因为教育是提高民族素质的基础,教育对振兴社会经济、科技有重要的作用。教育消费、教育产业化是发展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如果我们不重视教育改革与发展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并加以纠正,使教育消费逐渐规范,那么,无论是教育消费还是教育产业化的推进,都难以健康发展。另一方面,家长的教育消费心理也应调整,孩子不一定要进这种高收费学校才能成才。人才的培育需要社会特别是家庭的配合,况且教育是个长期的过程,伴随人的终身。如果初中时代就耗费了大量的资金,那么到以后又怎么办?望子成龙心太切,往往适得其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