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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模特小演员频出镜 未成年人身心应关注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02-02-22

    本报记者陈焱报道 瞄准学生消费者,越来越多的学生广告在你打开电视时扑面而来,看后却总觉得不舒服:雕琢的广告内容,让人听了肉麻的广告词,被安排了的电视画面,这些原本由成人上演的广告内容,如今正被不谙世事的孩子们演绎着。在利益先行的宗旨下,广告进课堂似乎并不希奇,但商家是否又考虑到这类广告对小消费者的影响,记者在采访中就不断听到这样的呼吁:广告能不能少瞄准学生?

    打开电视,这样的广告内容你一定不会陌生:刚要下课,就有学生飞奔校门,于是一群孩子跟着争买“四个圈”的冰淇淋;课堂上回答“思念”是什么,小学生张口就说:“思念是小小汤圆”……这些为吸引学生眼球的广告不断被搬上荧屏,或争取学生消费,或影响家长购买,总之,小模特、小演员正开始做着大广告。

    电视广告中小演员的数量正越来越多,而在各种商业招贴画里小孩子的身影也常常是屡见不鲜。记者昨天上午来到一家手机商店,就看到为宣传某品牌情侣手机,商家和厂家也开始打起孩子主意:一对刚刚能坐稳的娃娃胸前挂着某品牌情侣手机,两人共同发出的言语是:“我们恋爱吧!”虽然广告招贴位置醒目又抢眼,但却并不招人待见,记者发现许多来买手机的顾客表示出的反映更多是反感。如此“创意”广告宣传,会给涉世未深的孩子们什么启示?

    据统计,我国目前有近7万所中小学,约2.2亿中小学生。开发学生用品,巨大的学生市场正诱惑着众多生产商和广告商。但一味强调这类商业广告的负面影响,似乎又有些一板子要打死学生广告的嫌疑,一位在广告公司代理学生文具用品项目的徐小姐就不无委屈地向记者解释:“让学生拍自己用品的广告效果的确要更好,因为广告讲求的就是受众效果。 在对学生市场的争夺战中,广告处在最前线。对这个群体的广告诉求,无论是为让孩子自己产生消费行为(如雪糕、冰棍等),还是让家长为了孩子产生消费行为(如快餐等),先要赢得孩子们的欢心,广告才会有效。因此,在广告中采取一些迎合其心理特点的表现方式,站在商家的立场也在情理之中。”

    而对于这种说法,家长、学校和学生自己却不能完全认同。王女士认为:让孩子做广告欺骗嫌疑太大。“拍广告的孩子多是未成年人,对事物的判断不准确,孩子做了广告会影响以后的成长。”学校要注意正确引导,北京一中王晋堂校长认为:广告要保护青少年的身心健康。一些公益性的广告例如助人为乐等内容学生是可以拍的,但商业性的广告学生还是应该少参与。对于广告上的内容,不少孩子却觉得可笑,体育馆路四年级张鹏就说:“我们有小学生守则,学生在上课的时候根本不能站在课桌上大讲食品如何好吃,课间也不得擅自出校门,更不能乱花钱买零食,广告内容失真。” 

    既然某些商业广告并不益于孩子健康成长,为何学生还在拍广告?追求广告费是学生、家长接拍广告的直接原因。一位曾经参与广告制作的家长就向记者透露:自己的孩子在电视上出现了6秒钟,就拿到了近万元的拍摄费。难掩悦色的家长还说:“出了名,广告费还要高。”这样做是不是很划算,王校长认为家长要算清这笔账:暂时的广告利益和孩子长期的身心健康哪个更重要。“尤其是药品广告,有一定风险,就是明星拍也会担心,更何况学生。学生主要的精力就是学习,参加拍摄广告要不影响正常的生活,商业广告对学生的成长有一定影响,家长和学校都要帮助孩子辨别区分,慎选内容。”

    记者查阅相关法律内容看到,我国《广告法》第二章第七条明文规定:广告内容应当有利于人民的身心健康,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国家的尊严和利益,不得妨碍社会公共秩序和违背社会良好风尚。吸引学生眼球,商家也可谓用心良苦,但学校毕竟不是简单的卖场,学生是一个特殊的消费群,广告会对学生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所以说还是少用孩子做广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