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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教自考新举措 五项措施将加强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00-11-04

   记者从日前结束的“北京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二十周年纪念大会”上获悉,北京在全国率先创建这种新型高等教育制度以来,已有110万人参加过自学考试,有七万多人取得了自学考试本、专科毕业证书。目前北京每年仍有几十万人参加自学考试,其中外地考生就占30%,充分发挥了首都作为教育中心为全国服务的作用。   

   展望自学考试今后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市教委主任徐锡安指出,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中提出,到2010年,北京的教育水平要达到中等发达国家首都的教育水平,在全国率先进入高等教育普及化阶段;率先构建起各级各类教育相互衔接沟通、配套协调的现代教育体系;率先基本实现以建立终身学习制度和进入学习化社会为主要标志的教育现代化。到2005年,高等教育的入学率(18岁至22岁)达到40%,2010年达到50%以上,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4年以上。   

   要实现这些教育发展目标,自学考试也应不断完善,具体措施包括:一是纳入教育规划,大力发展自学考试。要重视自学成才、有真才实学人员的使用。自考毕业生享有与普通高校相同层次毕业生的同等待遇,自考毕业生可以进入人才市场,双向选择,允许自考毕业生参加国家公务员的资格考试。农村自考毕业生被录用后,可根据实际需要转户口。二是主动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调整专业结构和课程内容,不断增加社会急需专业。另一方面根据自学考试灵活开放的特点和北京的实际情况,拓宽考试功能,开展面向社会或行业的非学历证书考试、资格考试,培养应用型、实用型人才。三是要积极推进自学考试领域里的技术革命,加速发展自学考试标准化、信息化进程。在考查主体知识的同时,注重考查能力,特别是考查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引导学生全面掌握学科的基本知识、理论和技能,同时严格考务管理。四是加强助学管理,建设现代化、开放式的助学网络。五是加强研究与宣传,充分发挥自学考试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