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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入学年龄:6岁零3个月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1999-05-13

  本报讯(记者薛秀颖)我市1999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总体方案已经确定。方案规定,我市城镇小学今年将招收年满6周岁零3个月的儿童入学(1993531日以前出生)。小学新生报名时间是722日?/FONT>24日(民办校报名时间为722日?/FONT>30日)。

  据悉,随着小学、初中由“六、三分段”(小学6年、初中3年)向“五、四分段”(小学5年、初中4年)过渡,今年我市除原有的6年制毕业生外,还有近13的小学有5年制毕业生,这给初中新生入学带来巨大压力,原有初中校舍不足的矛盾更加突出。为此,市教委决定,允许因校舍不足的初中新生借用小学校舍上课,但不能搞“小学戴帽”(指小学带初中)。

  今年,我市继续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不得招收‘择校生’和变相‘择校生’”的规定,任何公办小学、初中均不招收择校生。对社会上有择校需求的,向民办校引导。市教委声明,所有民办小学(含民办公助小学)均无指定的对口初中,学生毕业时由家长户口所在地区的教委统一分配入初中。

  市教委规定,任何小学、初中(包括民办学校、民办公助学校)不得通过文化课考核录取新生;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一律按“两先、一抽、不调”的办法分班,即先公布按均衡原则编排的新生分班名单、公布班主任及其他任课教师合理搭配的组合名单,然后委托学生或家长代表公开抽签,确定各班班主任及任课教师,一经抽签确定,任何学生不得以任何理由调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