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一位大学教授吴翠珍坦言,净土不可期,只有加强媒介素养教育,不要让别人以拒看电视来“打预防针”。
    台大法律系教授贺德芬也认为,电视是信息来源,关机不代表高尚,学校老师应指导小朋友选择好的节目收看,而不好的节目也可视为负面教材;毕竟好坏都是社会的缩影,要培养孩子们的是非观念。
    据调查,台湾地区儿童每年收看电视的时间超过1000小时,这个数字几乎与他们上学的时间1200小时不相上下。此间媒体认为,学龄儿童的心智、道德、价值观等发展均未臻成熟,大量曝光在未经严格筛检的节目信息中,身心人格很容易受到伤害。
    “华视”负责人对于各方意见均予以记录并表示将作为今后制作节目与推广媒体识读教育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