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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大学不等于高等教育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01-03-23

    长期以来,人们对大学问题的研究基本是在教育科学的范畴中进 行的,研究大学的基础理论是教育学理论。在这种视野下,大学与高 等教育似乎成为一个概念,大学的本质属性被确定为高等教育,大学 的办学规律被界定为教育规律,大学的职能都以教育为中心展开。大 学与高等教育究竟是不是一个概念?大学问题能否在教育科学的范畴 下得以准确反映?随着大学逐步由社会边缘走向社会中心,职能日益 多样,环境日益复杂,人们越来越多地注意到,大学问题不完全等同 于高等教育问题,教育理论不能涵盖大学理论。

    高等教育是一种事业,大学则是一种组织,二者在本质上是有区 别的。作为组织,大学的许多问题都根源于其组织自身的特点,诸如 被视为“大学最根本价值观”的学术自由和学校自治,“坚持以学科 建设为中心”,“强调适应社会发展、但又要同社会保持一定的距离” 等显著性特点或规律。研究大学,首先应将大学视为组织,一种特殊 的社会组织,进而从组织的角度去看待和分析大学问题。从大学的组 织特点来看,大学的本质应体现为高深学问,而不是通常人们所讲的 “高等教育”,大学是以传播、发展高深学问为其目标的特殊社会组 织。大学产生之初,就是一种与高深学问联系在一起的行会组织,其 “目的是对社会的最令人困惑的问题进行尽可能的思考”,“而人才 培养决没有压倒传播知识和研究学术这一根本任务,在某种意义上, 它是大学的‘副产品’”。大学具有高等教育的职能,但高等教育并 不是大学的唯一职能,它也具有其他非教育职能。在认识这些职能及 其关系上,长期以来,受教育视野的局限,人们总是不自觉地把人才 培养职能视为大学的中心职能,其他职能围绕这一职能展开,这种认 识不仅限制了大学其他职能的发挥,而且在理论上无法自圆其说,以 至于人们在说明这一问题时,常常随意地用“高等教育”来取代“大 学”。事实上,大学在逐步发展过程中演进出的人才培养、科学研究、 社会服务等职能,都是高深学问在不同时代、不同需求下的“衍生物”。 高等人才的培养出自于高深学问的传播功能,大学的科学研究职能自 不必说是高深学问得以发展的功能体现,而就社会服务来说,也是在 高深学问支配下、以高深学问为前提的一种服务,而不是一般意义上 的服务,大学为社会经济发展服务的重要特色在于:它不仅仅满足于 关注社会的当前需要,而应具有前瞻性,走在社会发展的前面,为社 会健康地持续发展创造新的思路和新的机会。当前,我们正面临着大 学改革与发展的重要时期,推进大学的健康发展,仅认识和掌握教育 规律是不够的,我们需要跳出单一的教育视野思维,把大学视为一个 特殊的社会组织,从其组织的自身特点出发进行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