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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上学时间并没有“一刀切”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01-05-11

    关于上学向后推迟半小时的相关报道出台后,本报接到多个读者打来的咨询电话,一些家长除了询问到校时间到底何时执行,更多的读者对某报“上课时间硬性向后推迟半小时”的说法,表示出疑问:“以后孩子不可以提前到校了吗?”

    “我们学校要求7点半到校。”海淀区一所小学四年级的小韩告诉记者。当记者问及他是否知道市教委已经规定小学上课不得早于7:50时,他说已经从报纸上看到了,“如果真的那时候上课,我可就不那么紧张了”。中学生小李也告诉记者,他们仍然要求7:20到校。宣武区、西城区等中小学家长也纷纷反映,学校并没有执行市教委的有关规定。当记者问及有关早上上课的时间要求媒体都公布了学校怎么还不改呢?得到的答复是因为市教委并没有要求当天改。

    记者昨天专门就一系列问题采访了北京市教委有关负责人,该负责人介绍说,此前媒体关于市教委硬性规定上学时间向后推迟半小时的说法有误,这一天市教委也在忙于向家长解释这一错误的说法,实际情况则是,市教委根据我市实际情况,提出学生每天到校时间,小学一般不早于7∶50,中学不早于7∶30;离校时间小学一般不晚于16∶30,中学不晚于17∶30。各区县可结合本地区实际和季节变化适当调整。学校与各区县还是拥有较大的自主性。同时市教委特别提出,对一些年龄较小需由家长护送上学,而家长上班时间与上课时间有冲突,家长有实际困难的,经家长提出申请后,学校应采取多种方式给予照管,帮助家长解决后顾之忧。

    记者了解到,这一规定出台前,市教委在本市几个区县进行了调查摸底,在综合多方意见的基础上,推出这一新政策,文件正下发到各个区县,到各学校执行期间还有一定时间。市教委要求,各区县要遵照本通知精神,加强对学校执行情况的检查,各中小学要通过家长学校、家长委员会等多种形式做好向学生家长的宣传工作,主动争取社会、家长的支持与配合,自觉接受社会和学生家长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