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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民办教育振兴的几点思考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1999-08-26

  江泽民总书记在六月份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的重要讲话中强调提出“国运盛衰、系于教育,振兴教育、全民有责”,对全国干部群众、特别是广大教育工作者是一次深刻的教育和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新的动员令。

  要实现民办教育的振兴,应当明确并解决好以下问题:

  (一)对“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共同发展的格局”的理解

  这一格局之所以需要尽早形成,是为了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这种教育需求既有数量上的、又有质量上的。从数量上说民办教育近些年虽然发展较快,但总的说,从教育总体规模上看仍然是数量太少,不成比例;再从质量上说,人民群众要使子女受到教育有学可上,而进入学校后还必须使他们受到符合国家要求的相应水准的教育,即确保应有的教育质量。特别是民办学校,家长要子女入学就是走的选择性教育道路,如果教育质量不高,缺乏特色,难以使他们的子女成才,人家为什么付出高额学费进入你的学校?正是这样,民办学校早就有了这样的共识:“以质量求生存、以特色求发展”。因此,公办学校共同发展的格局,就是国家在公办学校之外,通过全盘规划、放宽政策,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多种形式的民办学校,求得较好地解决穷国办大教育的矛盾。根本目的还在于切实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和健康心理素质,更好适应21世纪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二)对十六字方针的全面理解和落实

  对民办教育实行“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加强管理”的十六字方针,中央很早就提出来了,不过,在这几年贯彻实施中也还存在着理解不够全面而出现的种种倾向。本人的理解,“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支持应当包括物质和财力上的支持。

  (三)办好多种形式、多样要求的职业教育,注重培养“关键能力”

  在新世纪即将到来之际,民办职业教育必须放眼世界,面向未来,突破过去只以就业为目的、并囿于有限的就业市场的旧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