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该文所言,随着“教师暴力事件”的积累,我们不能再简单地说这是一种偶然的、孤立的现象,应承认它有一定的普遍性。因而,剖析这一现象产生的原因,采取治本之策令“教师暴力事件”不再重演,就是很有必要的了。
在这篇采访记中,列出了造成教师暴力倾向逐渐严重的诸多原因:教师心理素质太差、经济收入与社会地位较低、学校对教师的管理松懈、校方法制观念淡漠、职业竞争压力过大、暴力对象弱小、家长教子观念偏差等等,都不无道理,值得人们反思。笔者想强调的是,“教师暴力事件”的多发与应试教育制度有着直接的联系。应试教育就是将学生考试分数作为衡量一切的标准,学生的考分不但决定自身的命运,同时决定着对教师、学校教学水平的评价。学校与教师被正式非正式地划分为三类九等,分数因素在其中起着重要的作用。60分万岁,只适用于某些大专院校,在中小学绝对是向着高分数奋斗。此种情况下,教师对学习成绩差的学生恨铁不成钢的那份“恨”也就显得极为“正常”了。一个班里有几个“差生”拖后腿,岂不直接影响教师的奖金、晋级及评先进、评职称?于是,“差生”就成为某些教师的惩罚对象,这种惩罚也在逐步升级。然而,学生何罪之有?教师把多方积攒的怨气统统迁怒于无辜的学生,公理何存?
因此,要遏制教师暴力倾向,唯有以素质教育取代应试教育,教学双方才有可能在相对宽松的环境中和平共处。但是,素质教育无疑对教育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教育者自身素质低劣,怎能胜任本职工作呢?而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水平的提高也非一朝一夕之功,这需要一个相当长的过程。在由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转变的过程中,为有效防范“教师暴力事件”的发生,则必须坚持贯彻以法治国的方针,责成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切实加强对学校、教师的管理,并应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暴力事件。在此基础上,还应竭力保证中小学教师尤其是老少边穷地区教师的工资福利待遇的落实并使之逐步有所提高,为教师履行自己的职责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随着全民法律意识的增强和全社会尊师重教风气的形成,“教师暴力”必定会逐渐失去它滋生的土壤和条件。